淄博任免47名官员 张德才任经信委副主任

2016-09-18 18:40: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今日,淄博市政府网站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该次人事调整涉及经信委、教育等系统多个重要岗位,共任免47名官员。

  大众网淄博9月18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淄博市政府网站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该次人事调整涉及经信委、教育等系统多个重要岗位,共任免47名官员。

  淄博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德才为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李莉为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主任;

  王凯为淄博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庆德为淄博市地震局副局长;

  关东红为淄博保税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乃喜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向东为桓台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胡立成为淄博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赵元刚为淄博市信访驻京值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何雅英为淄博市轻工纺织行业协会副会长;

  李谦为淄博市轻工纺织行业协会副会长;

  刘锋章为淄博市物流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蔡志刚为淄博市物流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何向东为淄博市高等教育工作办公室主任;

  车春河为淄博第二中学副校长;

  王小虎为淄博市教育服务中心主任;

  吴英丽为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

  魏洪涛为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孝勤为淄博市大武水源管理处处长;

  刘圣为淄博军用饮食供应站站长;

  李洪余为淄博第十七中学副校长;

  宋海滨为淄博第十七中学副校长;

  耿玉强为淄博第十七中学副校长。

  免去:

  张德才的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宁治坤的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玉福的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杨海的淄博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健的淄博市地震局局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逄锦波的淄博保税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乃喜的原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促进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何向东的桓台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王英的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职务;

  王震的淄川区产业转移办公室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何雅英的原淄博市轻工行业协会副会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谦的原淄博市纺织行业协会副会长职务自然免除;

  刘锋章的原淄博市轻工行业协会副会长职务自然免除;

  蔡志刚的原淄博市纺织行业协会副会长职务自然免除;

  展奎华的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齐鲁石化分局局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张鹏的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局长职务;

  王济雨的淄博市高等教育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凯的淄博市煤炭执法稽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宋莉的原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原职级不变);

  李向东的马踏湖湿地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小虎的淄博市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魏洪涛的淄博市大武水源管理处处长职务;

  王孝勤的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宋乐成的淄博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阎希森的原淄博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赵正亮的淄博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赵玉亮的淄博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秀翠的淄博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秉昌的淄博军用饮食供应站站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胡艳秋的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魏跃的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张有蔚的临淄区金山中学校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张尧强的临淄区金山中学副校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孟宪智的淄川区般阳中学校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李洪余的原淄博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宋海滨的原淄博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乐民的淄博第十七中学副校长职务;

  左以胜的原淄博第三中学校长职务自然免除(原职级不变)。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