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 2017年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

2016-07-27 09:50: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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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今日,记者从淄博市政府网站获悉,日前,淄博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推广新型云农业科技园模式,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发展粮食物流网络,到2017年底前,淄博全市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

  大众网淄博7月26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记者从淄博市政府网站获悉,日前,淄博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推广新型云农业科技园模式,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发展粮食物流网络,到2017年底前,淄博全市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

  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70.5万亩

  淄博市是全省粮食主销区,全市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粮食产量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粮食产需缺口大,粮食自给率低,对外依存度高,而且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持续增长,粮食需求逐年增多,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

  《意见》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到地块,确保2020年前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7.707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1.7625万亩。编制实施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扩大粮食高产创建规模,到2020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70.5万亩,建设10万亩以上的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3个,小麦、玉米两季合计亩产达到1100公斤以上。开展粮食整建制高产攻关,到2017年建成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1个。

  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提高粮食产能,加强粮食增产关键核心技术研究,集成推广一批粮食绿色增产技术,实施农业良种工程,集中培育一批作物新品种。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广新型云农业科技园模式,带动互联网+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发展粮食物流产业 规划建设粮食物流园区

  落实推进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补合一”政策改革,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生产大县财政奖励补助等政策,调动和保护区县政府抓粮、农民种粮积极性。

  发挥淄博市地处鲁中要道区位优势,研究制定扶持政策,积极发展粮食物流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或其他所有制企业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进行整合改造,按规划建设粮食物流园区。大力推广散粮、成品粮集装化物流方式,完善散粮发放设施。

  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粮食产业升级。积极培育壮大粮食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20年,淄博市培育发展1-2家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各区县政府驻地至少建成1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2017年城乡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

  完善粮食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2017年年底前,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络,确保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提高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能力,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淄博市政府驻地张店区要达到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储备市场供应量。

  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加强源头治理加强耕地与粮食作物重金属污染调查监测,土壤受污染严重地区要采取耕地土壤修复、调整种植结构、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等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粮食污染。

  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将“放心粮油”工程纳入民生工程,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2017年年底前,淄博全市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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