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违法酿大事故 张店交警公布4起事故案例

2016-07-27 09:22:00    作者: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违法;大事故;张店;交警;事故
[提要]近日,淄博市启动“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以来,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原标题:乱穿马路翻护栏 直把马路当赛场

   小违法酿大事故 张店交警公布4起事故案例

  晨报淄博7月26日讯(记者 贾亮 通讯员 杨丽 王玲 报道)近日,淄博市启动“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以来,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昨天,张店交警大队通过视频监控,对路口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了曝光,更是引发了市民的热议与支持。

  记者从张店交警大队了解到,路口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而这些行为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张店交警今天公布4起因行人乱穿马路、翻护栏,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酿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呼吁市民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行人乱穿马路 

  7月13日16:56许,杨某跑步由北向南穿越人民路北侧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绿化隔离带后,跑入人民路北侧第二条机动车道内,与顺人民路北侧机动车道行驶的房某某驾驶的牌号为鲁CN00**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杨某受伤,车辆受损。

  行人翻越护栏撞上汽车 

  7月10日20:19许,邹某某顺张店南外环唐家村路段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时,与顺南外环行驶的靳某某驾驶的牌号为鲁CF28**的小型客车相撞,邹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2014年3月29日15:30许,王某某驾驶牌号为鲁C6Z9**的小型普通客车顺新村西路行驶,行驶至山东理工大学南门附近时,将在人行横道上步行的朱某某撞倒致伤,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2015年5月1日7:35许,马某某驾驶牌号为鲁CAD7**的小型轿车顺瑞安路行驶至人民路路口转弯时,将在人行横道上步行的王某某撞倒致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张店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为了走“捷径”、抢时间,而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不礼让斑马线等。城市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造和维护。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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