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发现文物咋处理?沂源文物管理所所长详细解答

2016-04-27 18:26:00    作者:王镇 张琦 许文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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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今天上午,沂源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杨中华做客淄博大众网与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联合推出的《追忆历史足迹,让古迹重焕光彩》文物、博物馆工作主题访谈栏目,在节目中杨中华以及沂源县文管所党支部书记郑德平相继回答了网友提问。

  大众网淄博4月27日讯(记者 王镇 见习记者 张琦 许文)今天上午,沂源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杨中华做客淄博大众网与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联合推出的《追忆历史足迹,让古迹重焕光彩》文物、博物馆工作主题访谈栏目,在节目中杨中华以及沂源县文管所党支部书记郑德平相继回答了网友提问。

  网友:杨所长,多年以来,是什么激励着您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不断前行?

  杨中华:第一是责任心,第二是对这项工作的热爱。上学的时候,我就非常喜欢历史这堂课,也非常热爱老祖宗留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参加工作以后,(这种热爱)更激励着我保护好老总宗留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把这些东西代代相传下去。

  网友:如果不小心从家里挖出文物来怎么办?

  郑德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均归国家所有,发现文物以后,应当立即上报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并主动上交出土文物。文物主管部门可根据上交文物的价值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网友:沂源博物馆是否接受文物捐赠呢?如果捐赠,是否有奖励措施?

  郑德平:沂源博物馆接受文物捐赠,奖励措施也是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前者即根据捐赠文物的价值和特点,给予部分物质奖励;后者主要是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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