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工多数仅有“口头约定”

2015-12-30 15:37:00    作者:樊舒瑜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约定 大学生兼职 大学生打工 用人单位 山东理工大学
[提要]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的宣传栏里随处可见招工的小广告。山东言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照峰表示,大部分学生做兼职或短期工,没有与中介或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旦上当受骗,很难维权。

  山东理工大学东校区的宣传栏里随处可见招工的小广告。 本报见习记者 樊舒瑜 摄

  本报见习记者 樊舒瑜

  寒假即将到来,各类假期工招聘广告遍及大学校园和网络,很多学生计划利用假期锻炼自己。然而,大学生假期打工被忽悠,掉陷阱的事每年都在上演。近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假期招工单位与学生之间的劳动关系多是口头约定,学生维权意识淡薄。

  现象: 年底单位用工荒,假期迎来打工热

  28日,在山东理工大学,记者看到宣传栏里贴满了寒假招工的小广告,不时有路过的大学生驻足观看。招工单位开出的月工资从1000元到4500元不等,多数企业采取日结工资的方式,平均每天在50元至80元之间。

  “我想提前找份短期工作,既可以赚点零花钱,又可以积累经验。”山东理工大学的学生小徐说,他找工作有两个途径,一是托亲戚朋友,二是在网站找,很多同学已经开始联系工作。”

  说起寒假打工,山东理工大学的学生张欣分享了他的打工计划。因为学期末课程不多,再加上快放寒假,他便在各大网站投递简历,收集学生兼职的信息,“目前正在联系着,找一家合适的公司打工没有那么简单。”

  随后,记者拨通了几家用人单位的电话,其中多家用人单位表示了他们年底用工荒的问题。张店区中心城区某商场的工作人员表示,聘用大学生可以缓解短时的用工荒。

  调查: 不签合同和协议,学生打工没保障

  记者咨询了张店一家公司,该公司经理称,平时不招短期工和临时工,年前有学生上门求职,可以考虑提供销售这个职位。当记者询问签不签合同时,对方表示,没有合同也没有协议。

  记者以学生的身份咨询了多家用人单位,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招短期工,少数招短期工的用人单位也没有劳动合同,“短期工不签合同。”张店一家大型超市的公司负责人说。

  除了托关系、搜网站等方式外,也有学生选择中介公司。但不靠谱的中介也潜伏在各个角落。在张店柳泉路一电线杆上,记者看到招聘家教的广告,联系后得知对方是中介,可帮忙联系工作,但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我联系好后,给你对方的联系方式,你给我钱,现金、转账或者缴话费都可以,如果对方不满意或者你不想干,这个钱不能退,想继续让我帮你介绍,则要另给中介费,介绍一份工作要收一次钱。”对方称,既不会签订合同,也没有口头协议。

  律师:通过录音等形式保存约定内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没有社会经验的学生们,对劳资纠纷,不知如何维权。

  山东言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照峰表示,大部分学生做兼职或短期工,没有与中介或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旦上当受骗,很难维权。尽管假期学生打工不受《劳动法》保护,但是也属于用工的形式,劳动保护部门应对这些企业进行管理。因此对于学生而言,除了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徐照峰说,大学生兼职或假期打工要注意以下事项:应当选择正规单位或者商户,注意不要轻信高薪工作,以防陷入色情行业、传销或者非法集资的陷阱;争取和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将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报酬、报酬发放时间、加班费用等约定清楚,如果不具备签订书面合同的条件,也应当通过手机录音等形式将约定内容及时保存下来,避免产生纠纷;产生纠纷及时维权,有个别单位或者商户发工资时随意扣减或者拖延,有些甚至“赖账”,碰见这种情况应当及时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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