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27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周六正式投用

2015-11-18 15:20:00    作者:刘光斌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电子警察 电视监控 交通技术 卡口 交通违法行为
[提要]1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新增135处电子警察、135处电视监控。

  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白继农) 1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新增135处电子警察、135处电视监控。此外,沂源还增加2处区间测速,博山增加1处卡口。

  据了解,“电子警察”指自动拍照的照相机和判断机动车是否违章的电子仪器,可自动记录违章信息,一般用在记录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电视监控”指的是可以人工调节角度、焦距的摄像头,一般用于监视车流量,以及肇事责任不明的事故发生后,来判定责任方。所谓“卡口”则指的是安装在路段或路口的摄像机,可实现监视道路交通状况,排查交通违法、肇事逃逸和嫌疑车辆等功能。区间测速则是在同一路段上布设两个相邻的监控点,基于车辆通过前后两个监控点的时间来计算车辆在该路段上的平均行驶速度,并依据该路段上的限速标准判定车辆是否超速违章。 

  从交警部门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中可以看出,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桓台县新增设备最多,电子警察、电视监控等新增设备主要分布在各区县主干道,部分延伸至乡镇主要道路,覆盖范围较广泛。

  据悉,该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11月16日正式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之后,即本周六11月21日开始,将正式投入使用,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行车中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注意礼让,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