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心城区供暖费8日开收 收费标准不变

2015-10-08 10:50:00    作者:孙艳芹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供暖费 中心城区 用户可 提醒用户 10月
[提要]自10月8日起,中心城区各供热企业将开始收取2015—2016年度供暖费,收费标准不变,市民要注意按时交费,以免影响供暖。淄博双星供热公司提醒用户,10月8日—11月8日(不含周日),须持银联卡到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莲池支行(联通路与西五路西北角)双星供热服务台交费,不再收取现金。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自10月8日起,中心城区各供热企业将开始收取2015—2016年度供暖费,收费标准不变,市民要注意按时交费,以免影响供暖。

  10月8日—10月31日,淄博热力有限公司除在客服大厅、开发区营业点收费外,还与建设银行张店支行合作,推行银行代收费业务。届时,用户可持交费信息卡在建设银行的28个网点同步交费,网上银行、悦生活网站、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点柜台交费、多媒体终端交费也将全面展开。不打算用暖的用户,10月15日前可到所属供热分公司或是通过电话报停,热力公司将对停供用户分别采取加锁闭帽、断开及更换锁闭阀等措施进行管理。串联用户(无交费信息卡用户)、顶层带阁楼的用户、供热管道已断开的用户、公建用户须注意:(1)按辖区划分至热力公司指定收费地点交费;(2)串联用户(无交费信息卡用户)只收现金,公建用户可现金或支票交费。

  淄博泰和热力有限公司提醒用户,集中收费截至10月31日,11月1日及以后交费用户的开阀时间将在交费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协定,11月15日以后逾期交费的用户将按所交费用总额的3‰/日收取违约金。持泰和热力公司供热交费卡的用户可到张店区、高新区内所有建设银行营业网点交费,无卡用户可至收费大厅领卡后再到建设银行交费。泰和热力公司收费大厅咨询电话:15725729108。

  淄博市环保供热公司提醒用户,10月8日—10月31日可通过所在小区物业代收或到公司客服营业大厅(张店华光路143号甲4,义乌商品城对过)交纳供暖费。凡在营业大厅交费的用户须持供热交费卡,往年未领卡的用户可持房产证免费领取。环保供热公司收费咨询电话:2775659,投诉服务电话:2777557。

  淄博双星供热公司提醒用户,10月8日—11月8日(不含周日),须持银联卡到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莲池支行(联通路与西五路西北角)双星供热服务台交费,不再收取现金。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逾期未交费的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各供热企业还将视管网流量调整情况来确定供热开始时间。收费标准按照淄政办发【2008】118号文件执行:居民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24元/㎡,非居民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36元/㎡,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2.5元/㎡。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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