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9月1日高速录口查车上灭火器消息为假

2015-08-26 19:41:00    作者:曹亮 边增雨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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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最近,一则“高速口从9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上流传,为避免被罚,不少车主都开始置办起灭火器。在此记者为市民辟谣:目前我省高速交警没有开展此类专项整治行动,但是为了安全,这样的设备应该配备。

    大众网淄博826日讯(记者 曹亮 见习记者 边增雨)最近,一则“高速口从9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上流传,为避免被罚,不少车主都开始置办起灭火器。在此记者为市民辟谣:目前我省高速交警没有开展此类专项整治行动,但是为了安全,这样的设备应该配备。

     传言:高速交警突查灭火器、三角架

     车主没置办罚款200元、记6

  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口从9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请自备!请相互转告!近日,这样一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开来,不少微友纷纷向记者求证真伪的同时,也开始准备购买这两样设备。

  更有甚者,有人为了提高消息的真实度,还同时转发了多条司机在高速公路上故障停车时,因没有准备警告标志,而导致过往车辆未减速引发二次事故的案例。

    真相:假的!

    山东高速交警没有专门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据记者了解到,我省高速交警目前没有此类开展此类专项整治工作,网传消息确定虚假。也没有针对三角架和灭火器记6分罚200元的相关法律规定。

  高速交警一般在日常工作中会针对重点车辆(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检查车载灭火器、三角架(警告标志),对私家车则一般不进行专门检查。

  目前,大部分车辆在出厂时其实制造商就已经准备好了三角架在后备箱,而在车辆发生自燃等紧急情况下灭火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这两样应该是车上的常备工具。

提醒:

    随车携带三角架、灭火器非常重要
  
 虽然朋友圈传的消息为谣言,但记者在此提醒市民,随车携带反光三角架(警告标志)非常重要——如果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必须打开车辆警示灯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违反规定的,高速交警可以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另外,车辆因线路、管道老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车辆自燃等情况也时有发生,随车携带灭火器可以在第一时间扑灭火势减少损失。因此,虽然检查是谣言,但是为了安全,这样的设备也应该配备。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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