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起 淄博将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2015-08-15 10:25:00    作者:赵晓雯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医学鉴定 我市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风险点 专家库
[提要]病残儿医学鉴定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昨日记者了解到,我市将于8月18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今年各区县上报140例。今年仍将严格执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结果社会公示制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级鉴定全程参与监督,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晚报讯 (记者赵晓雯)病残儿医学鉴定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昨日记者了解到,我市将于8月18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今年各区县上报140例。

  据了解,我市对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工作开展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标准进行。符合条件的家庭按通知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鉴定。此次病残儿医学鉴定安排在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参加病残儿医学鉴定者应携带的资料为:家庭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有关病残儿的病历、各种影像资料和其他资料。

  今年仍将严格执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结果社会公示制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级鉴定全程参与监督,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监督力度,做好风险点监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维护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严肃性。鉴定专家组人员,将根据上报病种情况自专家库随机抽取。他们在鉴定的过程中,将对每一个家庭分别给予优生优育指导。为了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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