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120人可享国务院政府津贴 选拔已开始

2016-04-10 10:43:00    作者:张春晓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通知 高技能人才 政府特殊津贴 选拔 政府津贴
[提要]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山东省的指标共12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08名,高技能人才12名。

  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山东省的指标共12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08名,高技能人才12名。

  《通知》要求,推荐人选必须是在山东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以及2015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不在推荐范围;获得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后,没有新的重大业绩、贡献的,也不再推荐。

  今年人社部下达山东的指标共120名(专业技术人才108名,高技能人才12名)。其中,济南、青岛2市按照国家下达的指标数分别选拔11名专业技术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其他各市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1—2名,烟台、潍坊、临沂等3个专业技术人员较多的市可增加1名;各部门(单位)、本科高等院校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1名,省卫生计生委推荐不超过3名。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根据人事管理权限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各市、各省管国有大企业可推荐高技能人才1名。

  根据《通知》,专业技术人才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现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高技能人才需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张春晓)(完)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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