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强化四个结合有序开展洁浄型煤、兰炭推广工作

2016-08-01 16:47:00    作者:杨博文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沂源;有序展开
[提要]沂源县为顺利完成洁净型煤、兰炭任务推广工作,在工作中注重抓好四个结合,理顺工作思路, 8万吨电洁净型煤、兰炭推广工作有序进行,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大众网淄博81日讯(记者 杨博文)沂源县为顺利完成洁净型煤、兰炭任务推广工作,在工作中注重抓好四个结合,理顺工作思路, 8万吨电洁净型煤、兰炭推广工作有序进行,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沂源县经信部门牵头,联合公安、交警、交通、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上路检查和沿路:巡查方式,对外来销售及驻地经营户非法散煤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十多次,下达执法文书近百份,发挥了良好的震慑效应。 在联合执法的同时, 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 通过镇办大喇叭广播系统、赶大集、文艺宣传队、对比试烧、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 深入农村, 深入基层, 广泛宣传、洁净型煤和兰炭的优点, 让群众有比较直观的了解和认识, 让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算好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两笔账。沂源县政府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洁净型煤、兰炭补贴和推广工作,让利于民,利用市场手段, 挤压散煤经营空间, 抵制散煤经营,使用洁净型煤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为了严格的控制质量,沂源县煤炭监管部门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煤质抽检协议, 对全县洁净型煤、 兰炭配送企业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煤质抽检, 配送企业逐批次报送自检化验报告, 通过严控质量关, 实行严格的溯源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制度,确保每一批次销售的型煤、 兰炭质量达标,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的型煤、兰炭。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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