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一案双查”28名干部受追究

2015-10-10 14:55:00    作者:   来源:淄博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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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唐山镇辖区内连续出现两起公车私用问题,县纪委给予当事人金鹏、张宝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政府办公室主任诫勉谈话,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镇党委全县通报批评……”今年以来,桓台县先后有28名党员干部因“一案双查”受到问责追究,其中3人被给予党纪处分,涉及到的21家单位党组织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被点名通报全县。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以来,该县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问责,明确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14项责任清单,界定“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4大类32种责任追究情形,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纪检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同时运用。
  下属违纪违法,领导也要“挨板子”。该县纪委在调查果里镇龙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齐连海违纪违法案件中,对该镇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4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组织处理,并向全县印发通报予以警示震慑。通过“一案双查”将上级和下级连成一体“接种疫苗”,严密编织出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王慧)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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