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民俗——社会风尚

2014-09-15 14:42:00    作者:   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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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尊老爱幼  金岭回族镇庞献英,孝敬公婆,关心丈夫,人称“好媳妇”。娘家二老分别是八十岁和七十六岁的高龄老人,因无子缺人照顾。庞献英征得丈夫、公婆同意,接来家中,四老一样供养,和睦亲如一家。1983年评为“五好家庭”,得到全国妇联表彰。
  高阳乡徐王村常素芬,待妯娌如姐妹,事事尊让三分,团结无间,被誉称好妯娌。1983年获得省妇联授予的“五好家庭”称号。
  英模育人  1963年,南门村小学开展学雷锋活动,树立爱国家、爱集体、助人为乐、有礼貌、讲道德的新校风。出席山东省第四次团代会,并作了典型发言。
  1977年全区重提“学雷锋,创三好”。到1983年共组成学雷锋小组1206个,涌现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1?5万起。到1985年底,得市以上表彰的学雷锋先进集体12个,三好学生、班干部共223人。
  济困扶危  齐都镇西古一村崔若美,1966年同丈夫一起,把双目失明并有哮喘病的邻居崔氏老人接到家中,同睡一炕,敬如尊长,延医治病,捧碗用药。十九年如一日,受到了群众的赞扬,市区嘉奖。1985年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皇城乡郑家之端村杨立美,见族嫂(烈属)王美英生活难以自理,便与丈夫议妥,无偿照顾王美英生活,二十五年如一日,尽情尽义,受到村民赞扬。1985年乡政府授予杨立美“模范媳妇好妯娌”称号。
  义捐利民  齐都镇西古一村崔连森,劳动致富后,义捐利民。1984年为扩建本村学校,义务投资1千元;为解决村民饮水困难,捐款6千元建成饮用水塔;投资2千元,帮助村委买了拖拉机。受到市、区表彰。
  皇城乡石槽村王忠梅(女),个体经营布匹,处处以利民为宗。当遇到有人缺衣无钱买布时,赊销为人应急。1974年一年里,赊销金额达两千元之多。她见同村单身汉于芳文清明节后还换不上单衣,便白送给他一身新衣料,外带六条裤子,两件上衣。到1985年底,赊销或无偿济人布匹折金额达4千元。受到市、区表彰。
  助人为乐  孙娄乡高娄店桑凤英(女),1981年起种蔬菜、草莓致富。她以富扶贫,积极向群众推广种菜技术。确有困难者,无偿供给菜籽。接受她送草莓籽者,先后有5户发展为种植专业户。到1985年底,在她的帮助下,全村建蔬菜拱棚一百余个,被誉为“女能人”。
  敬仲镇褚家村张洪儒,家庭养兔致富,1984年、1985年先后送给缺乏资金的困难户仔兔100只,并帮助防疫。王官村崔景斋半身不遂,张洪儒不仅送他仔兔,繁殖成群后还帮助他卖兔,扶持他由穷变富。1983年下半年,兔价下调,有人来买仔兔,他拒绝售给,意在不让新养兔户受损失。价格回转正常后,他主动给养兔户送仔兔上门。在他的指导下,120户的褚家村,1985年底,已有100户养兔。
  舍己救人  1979年12月27日,临淄六中学生团支部书记赵承东,跳入水库冰窖中救出落水儿童。受到共青团山东省委和省教育厅的表彰。
  王顺才,孙娄乡高娄店村人,临淄有机化工厂工人,共青团员。在上学时曾两次跳入水塘、水池中救人。1983年8月15日,他抢救掉进贮水池中的一名职工,奋不顾身救起了别人,牺牲了自己,年仅20岁。1984年4月24日,共青团淄博市委授予他“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中共临淄区委发布了向王顺才学习的决定。
  拾金不昧  金岭回族镇马传成,在张店汽车站开设安乐饭店。1985年9月×日,河北省黄骅县农民来店就餐,遗忘提包,该店服务员收起,交马传成检视,发现内装现金850元,粮票50斤和其他物品。他妥为保管,等失主来寻时,原物奉还,并谢绝失主的馈赠。受到市、区表彰。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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