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警方:警惕非法集资 做好心防工程

2015-04-30 08:41:00    作者:王萍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桓台警方;警惕;非法集资;心防工程
[提要]近日,记者从淄博市桓台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获悉,2015年以来,桓台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先后立非法集资案2起,涉及人员50余人。为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根据近期接报的非法集资警情总结整理案件特点,提醒广大市民识别投资陷阱,远离非法集资。
    大众网淄博4月29日讯(见习记者 王萍)近日,记者从淄博市桓台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获悉,2015年以来,桓台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先后立非法集资案2起,涉及人员50余人。为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根据近期接报的非法集资警情总结整理案件特点,提醒广大市民识别投资陷阱,远离非法集资。  

    以下为非法集资案件:

  案例一: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5年3月,桓台县荆家镇孙某等4人来公安机关报案反映称:其自2009年至2014年11月份,通过朋友介绍向张店某投资公司刘某进行投资,刘某称公司以投资股票期货许以高额返利为由,大量非法吸收群众的集资款,截至目前大部分人的本金尚未追回,给投资人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要求追究刘某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经初查,自2009年至今向刘某投资人员达20余人,涉案吸存数额达余160余万元。截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二:孙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5年桓台县唐山镇王某、陈某等3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位于唐山镇的“山东某酒厂”负责人孙某从2012年以来以投资企业高额返利为由向群众大量吸收资金,至今也无法追回本金,现要求依法追究孙某的法律责任。经依法侦查查明:自2012年初至今犯罪嫌疑人孙某以酒厂经营高额返利为由向30余名社会群众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80余万元后逃匿。截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桓台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提醒:

  1、识别投资陷阱,珍惜一生血汗钱。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集资诈骗类犯罪形式多样,隐蔽性强,犯罪初期难以发现。嫌疑人往往会以实体经营、帮助投资基金、股票、许以高额利润等多种形式为幌子,受骗人多数警惕性差、缺乏投资理财意识,尤其是许多老年人往往赔上一生的血汗钱,晚景凄凉。

  2、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当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越来越多,群众如有投资意愿,请到银行等正规的金融部门进行投资理财。高利润往往伴随着高风险,群众需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3、网络投资有风险,后果须自负。目前依托P2P借贷平台的各类网络投资、咨询及中介理财公司大量存在,许多地区频频出现借P2P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犯罪的情况,经营者往往发布虚假信息,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自用,甚至卷款潜逃。提醒群众注意:网络投资有风险,平台门槛低,行业鱼龙混杂,后果须自负。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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