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侦破案件300余起 无一引发上诉

2015-09-16 10:10:00    作者:孙剑 王萍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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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我要时刻用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和处理问题。杜绝特权思想和冷横硬推现象,始终把人民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桓台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副所长王超在平日的执法和服务中,始终坚持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廉政承诺,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高度赞扬。

  大众网淄博9月10日讯(记者 孙剑 王萍)“我要时刻用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和处理问题。杜绝特权思想和冷横硬推现象,始终把人民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桓台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副所长王超在平日的执法和服务中,始终坚持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廉政承诺,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高度赞扬。

  侦破查处案件300余起  无一起引发上诉复议

  1973年9月出生的王超,现任田庄派出所副所长,分管案件工作。身为党员的他,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执法办案工程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规范,不办“关系案,油水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时刻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和处理问题。

  “王超在共工作中牢记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真正做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真正在群众中树立起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他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做到了廉政勤政,没有发生任何问题。”田庄派出所所长巩汝山这样评价王超。

  据了解,在“执法规范化”的指引下,王超在历年来的工作中共侦破查处的刑事、治安案件300余起,无一起引发上诉、复议,先后荣获“全市优秀人民警察”、“全市公安机关推行六小警务先进个人”、“三基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等称号。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合格共产党员

  王超在同事们的眼中,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做好辖区打击防范工作,把维护辖区稳定、群众满意作为重要工作标准,是王超平日工作中的重点。在工作中,王超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召开警民恳谈会等活动,悉民情,知民意,问需问计,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另外,王超还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监控工作,成功预防了多起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王超还主动积极做好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参与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王超在平时工作中,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参与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围绕县局相关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打击各类非法犯罪活动,一年来共参与办理各类行政案件60余起,行政拘留41人,行政罚款20人;办理刑事案件30起,刑拘5人;参与抓获网上逃犯2人。通过认真工作,辖区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王超凭着对公安工作的执着与追求,对人民群众的深情与厚爱,一步一个坚实的脚印,数年如一日。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用“规范化”三个字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接处警还是处理案件,他都追求细致规范,力求精益求精,在工作磨练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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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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