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队

2014-12-31 16:1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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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济犯罪类型增多,手段趋向隐蔽性、高科技性的特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跨境结伙作案增多。经济犯罪已波及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其中涉众型犯罪、网络经济犯罪、信用卡诈骗犯罪更是日趋严重。

  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日益猖獗。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桓台经侦大队先后受理并成功侦办了23起涉众型经济案件,其中已移送起诉案件22起,涉案人员达6000余人,涉案金额13亿余元,由于处置妥当,最大限度地为受害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未引发任何不稳定因素。在此需要提醒广大网友,犯罪分子往往会以投资入股或高息借款形式,虚构事实变相吸收公众资金或直接诈骗。需要我们提高法律意识,具备“投资自负、风险自担”的风险意识,确立理性的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二是网络经济犯罪日益突出,形式多样,危害日趋严重。网络传销案(如近期出现的以微信点灯的形式进行网络传销,以收取入门费为手段,以发展人头数为主要计酬方式开展传销活动,这种犯罪将传统型传销以拉人头方式与网络传销的名称虚拟化手段进行结合)、网络售假案(如通过“淘宝网”、“京东商城”等网络购物网站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以低价向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网络集资诈骗案(如打着“P2P”网贷平台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社会公众投资)。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网友,保障财产安全,重在预防,不轻信、不盲从、打消一夜暴富的念头,避免网络经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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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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