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涛

2015-12-22 17:4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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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考探文物,博山居淄博市地上地下文物丰富地区之一,以地上文物(古建筑较多)著称于世。今年6月30日,山东省政府公布《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区又有5处文保单位进入名单,包括:焦裕禄故居、大庄孙氏墓园、五阳山建筑群、工人文化宫建筑群和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博山联络处旧址,同时今年7月7日,博山区人民政府公布《博山区第五批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范围》,全区有43处文物点列入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截止目前,我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295处。其中古遗址22处,古建筑100处,古墓葬11处,抗战遗址9处,石窟寺及石刻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9处,古窑址6处,古桥梁4处。其中国家级2处,分别为春秋时期的齐长城和唐代建筑颜文姜祠;省级18处,包括宋代八陡瓷窑址、金元时期南万山古瓷窑址、清代赵执信墓、明清时期古建筑红门、明清时期建筑炉神庙、清代建筑赵执信故居等。市级91处;区级184处。

  近几年来,博山区文物保护工作始终围绕文化大区建设总目标,以文物安全为基础,文物保护为重点,以文物执法为行政手段,在全区共同努力下,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经过努力,已建成较为齐全的区、镇、村三级文博体系,镇、村有专人负责本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博山区认真履行职责,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及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等节庆日开展各类业务活动,如“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大型图片展”“博山区鉴宝大会”“文物保护走进校园”等活动,在社会上营造了加强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文物执法、巡查力度不断加强。针对博山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众多的情况,不断加大文物执法巡查力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文物执法定期巡查、文物处罚案审批等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各类文物违法案件,经过努力,近几年来博山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出现任何责任事故,文物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文物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区文物局多次荣获省、市文物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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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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