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淄博1月5日讯 “铁拳治霾”严打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偷排偷放废水废气、暴力对抗环境执法等行为;从重从快提起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诉讼;依法顶格审理重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今天,淄博市委政法委制定的《关于政法机关全力支持环保工作的10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并实施,这标志着淄博“环保严打”拉开了序幕,刑责治污加快了步伐,走在了全国的前面。
《意见》内容涵盖了舆论氛围营造、对环境污染案件及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侦查、诉讼和审判等环节,以及制度建设等。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不乏高标准严要求的措施和举措,比如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明确要求要“快侦快破”、从重从快提起诉讼。同时《意见》还要求依法顶格审理一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破坏性采矿、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适用力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有力震慑犯罪。
《意见》中还有一大亮点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委政法委负责总调度,在市生态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定期召开政法、环保部门联席会议。
去年12月26日召开的淄博市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加强生态淄博建设,用铁的手腕强力狠抓环境保护,下大气力优化城乡生态环境,加快构建齐抓共管防治污染的体制机制。《意见》的制定施行正是体现了淄博对环境治理的态度。
“十条意见的实施,对淄博治污影响是深远的。”1月5日下午,淄博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淄博市委副主委孟强说,《意见》的实施,不论是对环保司法内部机制的完善,还是对环保治污外部的影响,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这十条意见可以说是淄博有史以来最严格的,说明淄博的环保严打拉开了帷幕。”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淄博市委政法委首席法律顾问崔冠军认为,《意见》的实施体现了淄博刑责治污的态度和完善环保行政司法两手抓的决心。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伯玉则认为,《意见》的实施,体现了党委、政府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新思路,以及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态利益和环境权益的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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