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14-10-14 16:0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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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自去年10月31日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等七部门高度重视,在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横向部门协作配合,纵向市区上下联动,认真组织落实国家、省和全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了大量工作,取缔了一批非法行医户,查处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建立了若干工作机制和制度。

  自去年10月31日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等七部门高度重视,在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横向部门协作配合,纵向市区上下联动,认真组织落实国家、省和全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了大量工作,取缔了一批非法行医户,查处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建立了若干工作机制和制度。截止8月底,全市共取缔无证行医168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次,罚款42.2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82万元;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520家次,警告129家次,立案243起,罚款37.6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7万元。在全市营造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声势,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分两个阶段,先集中整治后回头看,一手抓打击无证行医,一手抓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重点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迅速启动专项行动

  一是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全国、全省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后,市卫生局会同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药局等六部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联合印发了《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建立了部门联动工作制度,成立了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县、各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

  二是及时动员,广泛宣传发动。10月31日,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等七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启动会议。市卫生局张鲁辛局长作了动员讲话,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王立春局长宣读了行动实施方案,临淄、淄川、张店分别代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作了表态发言。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卫生局、市及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和社会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自觉抵制和打击非法行医的良好氛围,市电视台、鲁中晨报、淄博晚报等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宣传政策规定,跟踪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各部门立足部门职责,通过发布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确定非法行医线索和打击对象。市及各区县卫生部门组织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卫生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积极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各区县、各成员单位强化组织领导,深化行业治理整顿,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形成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是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进一步在全市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各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各区县人口计生局于11月至12月上旬对1个市级、8个区县级、75个镇(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全面检查和自查。市公安局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通报制度、整治信息沟通制度、案件督查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和公文办理制度,积极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利用“医托”及广告宣传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利抗法等不法行为,及时受理、审查移送非法行医案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行医、生产销售假药案件1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监视居住1人,取保候审7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零售药店非法坐堂行医行为和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4598人次,检查企业3799家,立案调查10起。淄博军分区、武警淄博支队认真开展了本系统医疗单位的梳理排查工作,积极配合地方开展专项行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执法职能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基层单位卫生监督协管作用,全面排查,及时掌握非法行医线索,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其中,张店区计生局受理的济南市商河县计生委移送的一案件,经报请张店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卫生部门牵头,计生、药监和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对张店巾帼妇科诊所利用超声技术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给予其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和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按照省卫生厅、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部署要求,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集中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明确重点区域、打击重点和具体措施。11月18日—24日,在全面摸排基础上,市、区县卫生、公安部门抽调人员,联合组建了18支执法队伍,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区域,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等五种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打击。集中行动期间,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802家,取缔“黑诊所”36家,没收牙椅19台、牙片机12台及医疗器械、药品一宗;立案查处违法医疗机构28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4份,有效震慑了非法行医行为。其中,临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的张强军非法行医被查处两次后,仍无证从事口腔诊疗活动,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移交公安机关一案,影响很大,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当事人以涉嫌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

  三是加强督查,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发展。为确保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集中行动期间,市卫生局联合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组建了2支卫生执法督导稽查队伍,对全市打击非法行医集中行动进行督导稽查,并针对各区县的“钉子户”进行了联合取缔。

  (三)组织“四个一”活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

  按照国家、省、市卫计委关于做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确定以“三个严厉打击”和“五个严肃查处”为重点,通过组织实施“排查暗访摸底子,座谈交流充脑子,美容机构过筛子,上下联动拔钉子”等“四个一”活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

  一是组织一次医疗市场暗访督查活动。为检验集中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全市打非工作进展,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医疗市场进暗访督查,共随机抽查从事或宣传诊疗活动的机构197家。发现介绍宣传治疗作用的推拿、按摩机构4家,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开办者无《医师执业证书》的机构24家。针对发现的无证行医行为,及时对所在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督办单》,责令限期查处。通过医疗市场暗访督查,督促各区县加强巡查,及时掌握辖区内非法行医底数,分门别类建立非法行医台账,落实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

  二是召开一次打非工作调度、交流会议。为调度全市打非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工作困难,市卫生监督机构于4月23日,召开全市打非工作调度、交流会议。通报今年全市医疗市场秩序暗访情况,交流、探讨打非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打非工作任务。特别是针对取缔无证行医没有明确、统一的行政强制程序,基层执法人员在打非过程中畏手畏脚,影响工作效果的情况,组织起草并报请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淄博市取缔无证行医工作参考〉的通知》,为全市打非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7月17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打非工作调度会,各部门、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对全市专项行动进行调度和部署。

  三是开展一次生活美容机构拉网式检查。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确定的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重点安排,我市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列为今年打非工作重点之一,着力开展了两项工作。第一,针对医疗美容服务监督专业性强的特点,于6月20日举办全市医疗美容服务专业技术培训班,聘请医疗美容临床专家的授课,讲授医疗美容技术发展现状、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医疗美容项目分级要求以及美容项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学以致用,提高卫生监督员监督执法水平。第二,开展生活美容机构拉网式检查。6月4日下发《2014年全市美容美发场所卫生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对生活美容机构统一拉网式检查,共监督检查美容美发机构3897家,发放《从事医疗美容服务须知》4000余份,对8家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美容美发机构进行立案查处,没收药品59件,没收违法所得11.03万元,罚款2.9万元。其中,临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临淄区化工商城一婷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99976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开展一次拔非法行医“钉子户”行动。按照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打非工作调度会工作安排,市卫计委下发《关于对2014年上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成联合督导组,分别由市卫计委副主任孙辉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局长王立春带队,于8月6日至11日,分两组对各区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听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了解各区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检查今年3月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暗访发现的无证行医案件落实情况,并对非法行医“钉子户”进行了集中取缔。督查期间,共检查医疗机构和推拿按摩机构48家,立案6起,联合取缔非法行医“钉子户”17家。其中,在对桓台县平安诊所进行取缔时,遭遇暴力抗法。卫生监督员文明执法,及时报警,参与暴力抗法的该诊所负责人的二名亲属被公安机关实施刑拘,黑诊所被依法取缔。

  (四)日常性卫生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方面,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日常性卫生监督。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市、区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利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登记项目变更和受理投诉举报等契机,对所管辖医疗机构进行至少一次的日常性卫生监督。二是组织专项整治活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分别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民营医院专项监督检查、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等4个专项整治活动。共督导检查基层医疗机构3866家,警告处罚30家,罚款10.8万元,暂停执业人员数67名,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0个,基层医疗市场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检查民营医院5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份,对31家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处理,立案处罚15起。积极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发放《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须知》3000余份,监测医疗广告280条次,监测违法医疗广告75条,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15家医疗机构进行约谈,给予警告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处理,撤销了5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检查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8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对13家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处理,立案处罚13起。三是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活动,实行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制度,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台制度。在辖区内5024家一级及以下级别医疗机构建立了依法执业公示台,在212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聘任卫生监督联络员409名。卫生监督联络员制度等一系列长效制度的建立,实现了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有效衔接,促进了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依法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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