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田泽文
责任编辑:李玉梅
大众网记者 李玉娟 淄博报道
12月1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考科发布通知,由于天气原因,2023年12月11日(周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无法正常进行,将统一进行取消考试处理,不计考试次数,不缴纳补考费,考生另行预约考试。
另预约各区县车管分所科目一及服务中心考场科目一、安全文明和湖田考场科目一、安全文明的考生,将安排工作人员为考生提供考试服务,若考生因交通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当日考试的,也将一并做取消考试处理,不计考试次数,不缴纳补考费,考生另行预约考试。
若考生即将到期的,请到考场等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考科将视路面情况给予统一安排。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33-7283061,0533-728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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