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婚丧承办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4-09-23 17:36:00 来源: 淄博市场监管 作者: 田泽文

各婚丧承办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市委深化农村移风易俗的工作部署,现就规范婚丧承办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 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切实履行价格管理主体责任。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各相关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各相关经营者提供延伸服务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各相关经营者标识的价格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利用标价形式进行价格欺诈。

  各相关经营者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欢迎消费者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9月23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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