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

2024-08-19 08:5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萌

  大众网记者 刘江 张琦雨 淄博报道

  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在崮山法庭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华振发布《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审判委员会委员、崮山法庭庭长杨占勇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以及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张显营,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淄博市博山区地处鲁中山区北部,1985年被山东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省级风景名胜区,2002年被国务院审定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境内环境资源丰富,山、水、林、田、湖、洞、泉等自然要素星罗棋布,有鲁山、原山、五阳湖、开元溶洞等大小知名景点200余处,是孝妇河、淄河的发源地,有“鲁中山水画廊”“淄博后花园”的美誉。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环资审判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围绕专业化建设这一方向,以机制促审判,以个案创亮点,近五年来,全院共审结涉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44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2.59%,均无一发改,环资审判司法职能作用得以进一步发挥,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博山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提升环资审判实效。升级分案系统,建立归类案由自动分案为主、人工识别为辅、庭长每月抽验的自动分案模式,五年来分案准确率达到100%;加强专业能力培养,通过集中学习、疑难案件讨论、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提高环资审判工作能力;加强典型案例挖掘,对社会影响大、示范意义强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观摩庭审、到村居开展巡回审理。

  内外联动社会力量,融合推进综合治理。多元联动社会力量,制定《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局、检察院进行常态化沟通联络;全员全域环境排查。联合多部门制作《博山区环境资源全景图》,详细调查了解环资保护的重点方向及司法执法措施落实情况;全方位强化宣传,利用世界环境保护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设,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科学实践恢复性司法。注重将修复行为、效果作为刑事处罚的重要考量因素,对生态环境损害不能修复的,采取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修复责任,出具全市首份《巡山守护令》;根据环境损害的具体情况判令民事侵权人消除污染、恢复原状,保证生态环境损害得到尽快恢复;探索完善判后回访制度,成立联合协查组跟进回访,督促落实专业机构制定的修复方案,最大程度确保生态恢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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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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