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小伙醉“游”高速消愁 却又“闹”车祸

2018-09-18 17:49: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边增雨

  大众网淄博9月18日讯(记者 边增雨 通讯员 牛玉倩 钊群)95后小伙儿因欠债闹心,凌晨四点醉酒驾驶兜风消愁,在高速路上发生单方事故,被淄博高速交警巡逻时发现并处罚,幸好王某并无受伤。

  9月17日凌晨四点,淄博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巡逻至S29滨莱高速淄博段K4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斜插在边侧护栏,车辆近乎报废状态,车体碎屑遍地,民警当即停车上前查看并做好防护措施,幸好小轿车的安全气囊正常打开,驾驶员安然无恙。

  民警看到驾驶员未有明显伤势,随后将驾驶员带至安全地带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神情慌张不想开口说话,民警闻到了驾驶员身上的酒味,驾驶员张嘴说话时味道更浓。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仪器显示该驾驶员为醉酒驾驶,随后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做进一步检测,经医院抽血检测,驾驶员王某血液酒精含量10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已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在铁证面前,王某向民警坦白,自己21岁,因背负大量外债导致心情烦闷,前一晚,约了好朋友去喝酒,大概十点左右,王某的朋友看王某喝醉后便将其送回家。凌晨时候,王某醒来,还觉得烦闷,便借酒劲开车兜风消愁。结果,在高速公路上撞到了中央护栏,因车速过快,车辆在撞后又弹到了边侧护栏。

  淄博高速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该驾驶员王某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却继续驾驶机动车,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根据刑法:驾驶员王某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驾驶员王某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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