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酿酒厂因生产不合格特质三鞭酒被行政处罚

2018-09-13 16:36: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边增雨
    大众网淄博9月13日(记者 边增雨)近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三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山东省桓台县酿酒厂生产的2018/05/01批次的特制三鞭酒经检验,实际酒精度与标签标示不符,行政处罚;周村酒泉商行、淄博高新区石桥诺郎自助餐厅销售山东省桓台县酿酒厂生产的不合格特制三鞭酒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省桓台县酿酒厂生产的批次为2018/05/01的特制三鞭酒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W201824100)显示上述特制三鞭酒酒精度29.2%vol标签标示的酒精度32%vol不符,该产品不合格。经调查核实,山东省桓台县酿酒厂生产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特质三鞭酒。淄博市食药监局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六十元;并处罚款二万元。

  周村酒泉商行经营的标签标示山东省桓台县酿酒厂生产的特制三鞭酒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W201824100)显示上述特制三鞭酒酒精度29.2%vol标签标示的酒精度32%vol不符,该产品不合格。经调查核实周村酒泉商行经营者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特质三鞭酒、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淄博市食药监局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一百六十元;并处罚款五千元。

  淄博高新区石桥诺郎自助餐厅经营的标签标示山东省桓台县酿酒厂生产的特制三鞭酒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W201824100)显示上述特制三鞭酒酒精度29.2%vol标签标示的酒精度32%vol不符,该产品不合格。经调查核实,淄博高新区石桥诺郎自助餐厅经营者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特质三鞭酒、进货时未查验特制三鞭酒合格证明文件。淄博市食药监局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特制三鞭酒117瓶;并处罚款五千元。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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