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出台 自下一届高一新生开始实施

2016-06-07 14:06:00    作者:李乐天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实施
[提要]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自主选择3个考试科目。
  鲁中网淄博6月7日讯见习记者 李乐天)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自主选择3个考试科目。

  《方案》要求,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增加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以及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得选择不合格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记者了解到,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其中,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采用“过程性学习成果+专项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过程性学习成果”和“专项测试项目”、评分标准、操作规程等全省统一制定,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施测。考试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修1内容。

  另外,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学生在校期间,第一次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和下学期的4月份;其他科目的合格考试均提供多次考试机会。等级考试每个科目只为在校学生提供1次考试机会,时间为高三学年的上学期末。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随普通高中高三学生进行。

  据悉,合格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等学校使用,其中,将学生自主选择的3个科目等级考试成绩纳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级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学生在校期间因未通过合格考试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离校2年内可继续参加有关科目合格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核发毕业证书的依据。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