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一市民恶意透支信用卡 还清欠款仍获刑

2016-05-29 16:45:00    作者:李群 马赛 魏俊菊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因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1万多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记者昨日从周村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终为自己的不诚信还款行为付出代价,因犯信用卡诈骗罪,日前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因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1万多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记者昨日从周村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终为自己的不诚信还款行为付出代价,因犯信用卡诈骗罪,日前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1年3月,王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后陆续透支12650元。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向其催收还款,王某均称资金紧张无力还款。无奈,银行便向公安机关报案。2015年11月17日,王某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刑事拘留,直到此时王某与其家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多方筹钱将信用卡本息最终还清。2016年4月22日,周村区检察院指控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向周村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王某被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视为自动投案,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因王某已归还所欠款本息,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依法判决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记者 李群 通讯员 马赛 魏俊菊)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