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青基准贷”项目正式启动 创业青年可享50%贴息

2016-05-18 14:58: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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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昨日从团市委获悉,2016年我市继续实施“鲁青基准贷”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为创业青年解决资金难题。目前项目已正式启动,贷款额度30-120万元,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可享受50%贴息。

  晚报讯 (记者高金霞 通讯员韩冰 陆冰)昨日从团市委获悉,2016年我市继续实施“鲁青基准贷”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为创业青年解决资金难题。目前项目已正式启动,贷款额度30-120万元,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可享受50%贴息。

  “鲁青基准贷”申请条件是:1.“鲁青基准贷”面向在我市范围内创业的40岁以下青年创业者。贷款主体为小微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申请贷款企业属于初创型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即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所有企业。3.申请贷款企业注册时间须在八年以下。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申请贷款企业就业带动能力强,安置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以上(职工总数100人以上的达到15%以上),带动5名以上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如何申请“鲁青基准贷”?团市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企业按照“鲁青基准贷”贷款条件和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向团市委提出申请。团市委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向相应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推荐。当地共青团组织与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工作评审会确定放贷企业名单。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通过建立“鲁青基准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放款。申请企业贷款按时还本付息后,按照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青年创业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据了解,“鲁青基准贷”贷款合作银行为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团市委咨询电话:3181385。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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