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8 14:21: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刘琳 通讯员白先伟 苑晓雪)记者昨日从沂源警方获悉,沂源一位父亲面对儿子三番五次的偷盗自家财物,屡教不改渐成恶习后,只好到派出所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对儿子从严处理,帮其改邪归正。
近日,一名中年男子来沂源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报警称:其邮政储蓄卡中18000元及家中一套根雕家具、一台电视机被儿子偷走,价值两万余元。接警后,开发区派出所立即受理立案侦查,遂将报警人的儿子传唤至开发区派出所接受讯问。
经讯问,23岁的嫌疑人供述2月和父亲去邮政银行取完钱后,趁其不备将自己一张没有钱的邮政储蓄卡与父亲的银行卡调换,拿着父亲的银行卡出去玩、买衣服、住旅馆,18000元很快被挥霍一空。清明节前,嫌疑人手中没钱了,又打起偷父亲家里东西变卖的主意,于是联系了一家回收站,称家里有东西要卖,然后领着收购站的人到父亲家中把电视机、一套根雕的椅子和茶几、花架,以450元的价格卖出。
随着对案件进行串并,早在2014年,该嫌疑人就因为2013年5、6月时两次盗窃父亲的现金6400余元;并多次变卖其父亲家中财物,造成父亲财产损失价值达30000余元;此外,因为没钱花,他以借用为由骗走亲戚、邻居家的三辆小铁车,卖到废旧物品收购站,卖得一百多元。2014年,他曾被沂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4年,该嫌疑人的父亲就要求公安机关严惩其儿子,希望他能悔悟,改过自新,能安分地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可事与愿违,该嫌疑人并没有悔过之心,没钱花时就想到偷父亲的财物。该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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