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1 14:38: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新闻通报会现场。(记者 徐建彬 摄)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首页
大众网淄博4月21日讯(记者 王镇 徐建彬 通讯员 曹利 姜晓梦)驾驶人考试预约、电子监控处理、缴纳罚款、预选机动车号牌等业务,今后全部可通过网上平台办理。今天上午,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记者获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d.122.gov.cn)现已正式启动,驾驶人考试预约等共计18项交管业务开始全面上线服务市民。
驾驶人不再到驾校报名 直接到车管部门办理
通报会上,据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王孟庆介绍,4月1日起,根据公安部139号令和山东省统一要求,驾驶人报名受理流程发生重大变化,由原先的学员去驾校报名,转变为申请人直接到车管部门办理。根据程序,申请人须先进行体检及人像采集,合格后持体检表、身份证等,就近到所在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面签和驾驶证申领受理手续,选择驾校学习。
记者了解到,市交警支队在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设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受理岗,负责办理驾驶证初学、增驾业务面签、报名受理。车管部门推行报名一站式办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一次办完体检、照相、面签、报名受理和收费等所有报名手续。
驾驶人考试可网上预约 自主预约场地及时间
“平台全面上线后,淄博驾驶人考试推行互联网自主约考”,王孟庆政委介绍说,“科目一考试由原先的社会考场全部转移到交警支队和各区县交警大队自备考场,科目二、科目三和安全文明考试仍集中到交警支队监考科考场进行”。
据了解,目前淄博全部社会考场已停用,所有考试项目都将在上述考场进行。此外,为方便市民就近考试,市交警支队在高青、沂源分别建设考场,其中,位于高青的考场即将通过审批,不久后将投入使用。
申请人在办理面签、受理完毕后,可通过该平台自助预约考试科目、考试场地和考试时间。据市交警支队监考科民警介绍,为提高资源利用,学员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在达时间要求的前提下,可自主预约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不受顺序限制(小型车学员通过科目一考试,预约科目二考试的时间间隔为10天,预约科目三考试的时间间隔则为30天)。另外,4月1日前报名受理的学员,也需按新的预约考试办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学员参加考试前要到车管部门缴纳考试费,也可到鲁中教考中心业务大厅缴纳考试费,否则无法参加考试。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平台将推出网上缴费功能,更加方便学员参加考试。
交通违法可在平台处理 提供14项车驾管业务
记者了解到,平台可处理单笔罚款200元以下、累计计分12分以下的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记录,处理完毕后进行网上缴纳罚款;缴纳在公安机关或路面执勤民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需凭书号在开具2日后,登录平台缴纳罚款。
此外,平台还开通了14项机动车业务和驾驶证业务。机动车业务包括补领机动车号牌、换领机动车号牌、补领机动车行驶证、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变更车主联系方式等6项业务;驾驶证业务包括驾驶证期满换证、超龄换领驾驶证、遗失补领驾驶证、损毁换领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等8项业务。
记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平台虽已正式运行,但仍可能存在业务办理流程不顺畅等问题。如遇到车驾管业务、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或考试预约业务等问题,可拨打以下热线进行咨询:
车驾管业务咨询电话:0533-2136789
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咨询电话:0533-2881319
驾驶人考试预约咨询电话:0533-543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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