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5 09:52: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4月15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张玉杰 刘雪丽)罪犯代宝全故意杀人案,罪犯唐慎刚强奸、故意杀人案,罪犯宋宗抢劫案,罪犯苏军抢劫案等一批典型案例近日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一公开。4月1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代宝全等上述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近年来,淄博全市法院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的新期待,努力做好各项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故意杀人、强奸、“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律尊严。
典型案例:
一、罪犯代宝全故意杀人案
2014年4月13日22时许,罪犯代宝全酒后从自家院内翻墙进入隔壁崔xx家中,意图到崔xx家洗澡,并借机与崔xx发生性关系。遭到崔xx拒绝后,罪犯代宝全为了防止事情败露,产生杀人恶念,在崔xx家的西卧室、客厅等处,用砖头猛击崔xx的头部。崔xx受伤逃至自家院门口处,代宝全追上用砖头、铁锨继续猛击崔xx头部,致其重度颅脑损伤当场死亡。作案后,罪犯代宝全翻墙逃离现场,次日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代宝全酒后欲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半夜翻墙私自闯入他人住宅,因遭遇反抗,唯恐事情败露而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罪犯代宝全的犯罪动机特别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当庭认罪态度一般,必须依法严惩。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代宝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判决已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
二、罪犯唐慎刚强奸、故意杀人案
2014年4月2日凌晨,罪犯唐慎刚到沂源县城拾垃圾,凌晨3时许,在沂源县西台大桥附近见到下班步行回家的赵xx,罪犯唐慎刚尾随赵xx至沂源县xx小区西门口附近,从身后掐住赵xx颈部将其摔倒在地,将赵xx头部朝地上猛撞数下,后将赵xx拖至xx小区西侧公园的松树下,强行将其奸污。作案后,罪犯唐慎刚担心赵xx未死、可能会报案,遂用单刃匕首连续捅刺赵xx的右面部、右颈部、腰臀部等处十余刀。经鉴定,被害人赵xx系头部与钝性物体多次作用所致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唐慎刚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并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罪犯唐慎刚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必须依法严惩。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罪犯唐慎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唐慎刚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判决已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
三、罪犯宋宗抢劫案
2013年9月,罪犯宋宗预谋抢劫后,假借信用卡取现,让被害人王方x、王xx准备现金。同年9月11日18时许,罪犯宋宗携带铁锤到淄川区西河镇xx村淄博xx商贸有限公司,趁王方x离开之际,在会客厅持铁锤向王xx头部击打数下,将倒地的王xx拖至里屋。后宋宗走到院内,尾随赶回的王方x回到会客厅,持铁锤将王方x头部打伤,抢走皮包及包内现金146 000元、手机一部、MP3一部,钥匙数把,骑摩托车逃离。经鉴定,王xx系头部遭受钝性物体多次打击作用致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王方x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宋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罪犯宋宗系累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严惩。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罪犯宋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判决已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
四、罪犯苏军抢劫案
2014年3月18日,罪犯苏军携带自家斧头一把外出闲逛。当晚9时许,罪犯苏军来至淄川区xx路xx号被害人李xx经营的福利彩票投注站伺机抢劫。罪犯苏军将斧头藏匿于腰间进入福利彩票站内,趁被害人李xx不备、正在往墙上写中奖彩票号码时,持斧头砸被害人李xx头部数次,致被害人李xx死亡。之后,罪犯苏军劫走被害人李xx现金3000 余元。因惧怕店内监控拍摄其作案过程,罪犯苏军拆走被害人李xx电脑主机硬盘一个、网卡一个、显卡一个、内存条两条。经鉴定,被害人李xx系颅脑损伤并吸入性窒息死亡。罪犯苏军劫走的硬盘、内存、显卡、网卡价值121元。案发后,所抢赃款已全部追缴,并发还被害人亲属。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苏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罪犯苏军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持斧头砸被害人李xx要害部位数次,致被害人左侧额骨、颞骨、顶骨粉碎性骨折、颅脑损伤,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严惩。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罪犯苏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判决已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