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

2016-04-14 10:28: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工商局;垄断;竞争
[提要]目前,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十分突出,社会反响强烈。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市工商局将于2016年4月--10月,以上述行为为重点,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举报电话:3110936,3110906。
    晚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周坤)目前,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十分突出,社会反响强烈。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市工商局将于2016年4月--10月,以上述行为为重点,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举报电话:3110936,3110906。
  当前公用企业经营中突出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了解安装技术等借口,对用户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水、电、气服务等。
  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以打包收取服务费、安装费等名义,强制用户接受本应由公用企业提供的水表委托检定服务、指定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
  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收取用户“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
  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如财产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等)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水电气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或被指定的经营者的滥收费用行为,例如对新建住宅楼住户强制收取入户费(电力管网建设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电卡、提供用电服务;向用户强制收取气瓶检测费、气瓶清洁费,否则不予供气等。
  在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办理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
  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则不予提供殡葬服务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务;在殡葬费用中直接计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的费用,滥收死者家属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死者家属接受其他收费祭奠服务。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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