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外出买票引发民工愤怒 报警后发现原是误会

2016-04-13 12:27: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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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张丽 通讯员吕汇川 高文真)“我们都是从外地到淄博来打工的,现在工头卷着工资跑了,我们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4月11日,高青县公安局芦湖派出所接到一起外地民工求助的警情。
  民警赶到现场时,5名民工正站在路边焦急地打着电话,旁边还有一中年男子不断地催促民工支付房租。民警了解到,报警民工均来自江苏,几天前跟着当地的一名工头到淄博来工作,谁知刚干了4天,工地就以施工质量问题为由中止了与工头的合作。工头到工地结算工资时,让5名民工在出租房内等候。
  2个小时过去了,工头一直没有回来,民工们便派其中一人到工地上询问。前去咨询的民工到工地后才得知,工头早就拿着工资离开了,这可把民工们吓坏了,因为他们已经身无分文,既没有路费回家也无法支付出租房的租金,房东还一个劲儿地追在他们身后索要房租。民工们多次给工头打电话都无人接听,于是他们便认定是工头从工地上领走了工资后卷钱跑了,无奈之下,只好打电话报警求助。
  民警尝试电话联系工头后,同样是无人接听。民警随后赶到工地打听工头的情况,工地负责人明确表示,工资已经交给了工头,没有拖欠一分钱,同时,还出示了有工头亲笔签名的签收条。就在民警一筹莫展的时候,工地上一名工头的老乡告诉民警,工头去县城买汽车票了,很快就会回来。
  民警立刻回到民工的出租房,将消息告诉民工们。工头回来后,得知民工报警称自己卷钱逃跑,显得异常生气,并掏出车票狠狠地扔到地上。这时,民工们才知道是他们误会了工头。
  警方提醒:市民在外出打工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像本案所述的情况,如果民工与工头并不相熟,一定要在工资结算时做好沟通和监督,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隐患和麻烦。公安机关无权处理劳资纠纷,只能依法进行劝解,促使双方和解,对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民工可向劳动、建设等部门寻求解决方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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