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检察院依法对秦玉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04-12 10:52: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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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淄博检察微信平台获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1日发布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秦玉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玉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秦玉海,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玉海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书记、河南省副省长、河南省公安厅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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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秦玉海在落马前素有“摄影省长”之称,在被展出的作品中,他最为得意的《真水无香》系列。
  秦玉海想在国内摄影界甚至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长期为秦玉海提供图片制作服务的北京某影像有限公司老板曹某立刻提供了全程服务。据调查,2012年至2014年,曹某为秦玉海出版《真水》作品画册,拍摄以秦玉海摄影活动为主题的电视纪录片《一个摄影师和一座山》,先后4次出资为秦玉海举办摄影作品展,甚至不惜动用自己在圈内人脉关系,将其作品展览到了意大利、法国和英国,累计花费580多万元。2007年至2014年6月,曹某顺利承揽了云台山公司在北京、南京、上海等城市的地铁广告业务;其间,秦玉海还帮该公司协调提高了广告费标准。仅此一项,曹某公司就获得广告费7685.5万元,利润率高达76%。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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