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0 11:56: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冯艳辉)最近几年,街头巷尾各种代步车频现,有的是电动轿车,有的则是在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上的,需要购买保险和税之后落户才能上路。昨日,博山交警大队的民警提醒驾驶人,购买所谓的代步车上路时,要先到国家工信部网站进行查询,查找想要购买的车辆是否为国家允许生产的车辆型号,如是经查询为正规产品的,需尽快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持有效证件合法上路行驶。
开了两年的无牌代步车原来需要落户
博山区的罗先生在2013年购买了一辆奇瑞电动轿车,两年多没有办理车辆落户手续,一直当“老年代步车”在路上行驶,直到前两天他收到了博山交警发的“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上面详细介绍了“老年代步车”的管理办法,这时他才知道自己买的代步车是国家合法生产的,必须到车管部门落户。
博山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的民警介绍,罗先生购买的奇瑞电动轿车型号在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上有记录,属于国家允许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的车辆。车主只要为车辆购买完保险和车辆购置税后,再到车管所对车辆进行检验,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为车辆挂号牌。
购买车辆时先到工信部网站查询是否合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车主在购买代步车的时候,对车辆的真实身份不是太了解,有的则听信销售人员的话,认为代步车不需要驾照也不需要挂牌就能上路。博山交警提醒市民,在购买此类车辆时,首先到国家工信部网站进行查询,查找想要购买的车辆是否为国家允许生产的车辆型号,如是经查询为正规产品需尽快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持有效证件合法上路行驶。否则一旦被民警查处,不止要罚款扣分,车辆也会被暂扣。
民警介绍,目前,道路上行驶的很多“老年代步车”无法办理落户手续,这些都是国家不允许生产和销售的,不少驾驶人贪图便宜和方便而购买,岂不知这类车辆上路行驶后安全隐患极大,一旦遇到突发状况,特别容易导致翻车等重大事故,市民切莫贪小便宜而生出大事端。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