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6 14:07:00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本报4月4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崔小冰 刘韶卿) 日前,淄博交警展开了针对代步车、摩托车的专项整治,交警部门发现许多市民使用的电动车符合国家落户规定,提醒市民尽快查询并到车管所办理手续。
博山的罗先生在2013年购买了一辆奇瑞电动轿车,两年多没有办理车辆落户手续,直到前两天,博山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告知罗先生,他所购买的奇瑞电动轿车型号在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上有记录,属于国家允许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的车辆。罗先生只要为车辆购买完保险和车辆购置税后,再到车管所对车辆进行检验,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为车辆挂上号牌。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此类车辆时,首先要到国家工信部网站进行查询,查找想要购买的车辆是否为国家允许生产的车辆型号,如经查询为正规产品需尽快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持有效证件合法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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