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1 14:56: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临淄区法院稷下法庭。
上午9点,稷下法庭开庭审理了李某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
稷下法庭副庭长郑爱村审理案件。
人民陪审员朱丽娜庭前调解一个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上午10点,执行员卢有增、徐加强到临淄区土地矿产管理局送达保全案件。
稷下法庭庭长徐美弘介绍了稷下法庭的相关情况。
稷下法庭副庭长曹茂冰介绍便民工作站司法确认的流程。
将保全车辆移交至指定管理场所。
大众网淄博3月31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张玉杰 刘雪丽)3月31日,由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基层法庭行”活动来到了临淄区法院稷下法庭。作为全国第一个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化人民法庭,稷下法庭2015年结案1571件,交通事故案件占80%以上。大众网记者亲身体验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司法确认、开庭等流程,探访稷下法庭高结案率背后的故事。
每天五六个案件 每年审结1000件
稷下法庭位于临淄区稷下街道,自2008年以来负责审理稷下街道的民商事案件和临淄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全国第一个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人民法庭。2015年新收案件1600多件,结案1571件,交通事故案件占80%以上,案件调解结案率达65%。
上午9时,由稷下法庭副庭长郑爱村独任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开庭。原告与被告分别陈述了自己的请求并展示了证据,历时四十多分钟庭审后,因保险公司对原告的调解意见不能当庭确认,郑爱村当场宣布休庭。休庭后,郑爱村接受了大众网记者的采访。她认为案件多、工作量大、较繁琐是稷下法庭法官工作的特点。“每天五六个案件很正常,既要送达,还要调解,每个法官每年结案的至少在200件以上。”郑爱村说,虽然交通事故案情不复杂,但需要审查各项费用,比较繁琐。
“交通事故纠纷专业化处理是稷下法庭工作的品牌,每年审结的案件在1000件左右。”稷下法庭厅长徐美弘告诉记者,设立交通事故案件专业法庭,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既提高了司法服务的专业化,也提高了案件的质量效率。赔偿纠纷得到一站式解决,更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减轻诉累。
陪审员调解结案498件 占总数47.7%
上午10时,在稷下法庭人民陪审员调解室中,记者看到人民陪审员朱丽娜正在庭前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见某某、杨某与被告李某某的车辆相撞,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朱丽娜详细的询问了原告与被告双方的意见,并耐心进行调解。
记者了解到,2015年稷下法庭已审结交通事故纠纷1044件,人民陪审员调解结案498件,占总数的47.7%。人民陪审员调解室充分发挥了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拓展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
稷下法庭还建立了类案快速处理机制,基于交通事故案件审理的高度类似性,总结形成了一套科学有效的裁判文书末班、案件审理程序和处理方式,统一案件裁判尺度,缩短办案周期,审判限制也同步提升,“利用这个模板,庭审后撰写裁判文书仅需1个小时左右,大大提升了审判质效。”稷下法庭副庭长范传宝告诉记者,交通事故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为52天,比之前缩短近30天。
设立便民工作站 司法确认案件216件
为方便群众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稷下法庭在临淄区交警大队还设立了集立案、审判、调解、执行、信访等职能于一体的便民工作站,并推出“一站四员”工作制度,打造一站式交通诉讼服务。
稷下法庭副庭长曹茂冰告诉记者,每个工作日,法庭都会安排法官到便民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财产保全等服务,提前介入纠纷,与交警共同调解案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即时立案,马上调解,当场审理,迅速结案;对经交警调解达成的赔偿协议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促使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
“2015年稷下法庭全年共进行司法确认案件216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徐美弘告诉记者,在案件诉讼之前,先进行人民调解,达成了解协议后法院及时给予确认,赋予法律效力。司法确认能够将案件分流,减少法院审判压力,节省司法资源。
记者了解到,稷下法庭案件调解结案率高达65%,结案数量和质效始终保持淄博市人民法庭的领先位次,先后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多次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优秀人民法庭”,多次被临淄区委、区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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