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工作人员焚烧塑料袋引火灾 民警救助挽损失

2016-03-30 10:08: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晚报讯 (记者刘琳 通讯员尹文静 齐登科)28日下午,沂源县一冷库工作人员在焚烧塑料袋、网套等塑料垃圾,未经处理就离开,致使塑料箱子着火,而上面便是高压线,情况危急。接到报警,民警通过果断隔离引燃物,经过30分钟扑救,成功将火势扑灭。
  3月28日下午16时许,沂源县公安局中庄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南刘庄村一冷库旁边时,发现该冷库院子旁边有一塑料箱子里不断冒出滚滚浓烟发出啪啪的响声,并且不断有火苗窜出,民警立即下车近距离观看,发现塑料箱子已经引燃,火势很大。塑料箱子的上面是高压电线,旁边就是冷库液氨机房,如不及时扑救,后果将非常严重。
  因冷库里并无管理人员在场,民警果断带领队员迅速开展救火,一方面将尚未引燃的塑料箱子移开,防止火势继续蔓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组织附近村民参与救火,并积极联系该冷库管理人员。在民警的带领下,通过移动隔离引燃的塑料箱、泼水、拍打燃烧迅猛的塑料箱子等方式,经过近30分钟的分离扑救,终于将火势全部扑灭。
  后经民警现场勘查了解到:此次着火的原因是因冷库工作人员焚烧塑料袋、网套等塑料垃圾,未经处理就离开。风一吹,将旁边塑料箱引燃而造成的。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