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试点法院举行首批法官入额考试144名人员参加

2016-03-28 10:30:00    作者:丁稳 许梦雪 张玉杰 刘雪丽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考试;审判员
[提要]3月27日,淄博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在淄博市警察训练基地进行了首批法官入额考试,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淄川区人民法院作为全省法院首批试点单位之一,144名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参加了此次考试,将采用入额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首批法官入额考试现场。

  大众网淄博328日讯(记者 丁稳 见习记者 许梦雪 通讯员 张玉杰 刘雪丽)327日,淄博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在淄博市警察训练基地进行了首批法官入额考试,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淄川区人民法院作为全省法院首批试点单位之一,144名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参加了此次考试,将采用入额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据悉,本次考试由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玮任主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方民,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等任巡考。同时,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淄川区人民法院两个试点法院的144名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参加了考试。

  据了解,入额考试是实行法官员额制的一个重要环节,重点考察法官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审判理论实务等内容。淄博市试点法院根据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等相关规定,前期经过动员、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确定了首批入额考试参考人员,旨在建立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和员额制管理体系,充分贯彻了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原则。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