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女不慎丢钱包 七旬翁拾金不昧

2016-03-21 17:26:00    作者:李乐天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桓台县高女士于3月21日早上不慎丢失了自己的钱包,短短两个多小时后,丢失的钱包就被一位70多岁的老人送到了派出所。

  大众网淄博3月21日讯(见习记者 李乐天 通讯员 李维良)桓台县高女士于3月21日早上不慎丢失了自己的钱包,短短两个多小时后,丢失的钱包就被一位70多岁的老人送到了派出所。

  3月2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一位70多岁的老人将一个钱包送到了桓台县索镇镇派出所。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老人是在桓台县顺河路上捡到这个钱包的,在原地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等到失主,“想请警察同志帮忙找找这钱包是谁丢的”。

  经派出所民警检查,钱包内有现金500元、银行卡6张、现金卡3张、会员卡2张和一张身份证。老人告诉民警,自己在捡到钱包之后没有打开看过,“人家丢了东西肯定很着急,希望你们能帮忙找到失主”。据悉,这位老人连自己的姓名及联系方式都没有留下,就匆匆离开了派出所。

  随后,派出所值班民警根据钱包里的身份证信息,找到了失主高女士。经过核实后,民警将钱包交还给了高女士。在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后,高女士激动地说,“真是没想到丢失了两个多小时的钱包,不仅被好心人完璧归赵,连里面的东西也分文未少。”她表示,非常感谢这位拾金不昧的老大爷,也谢谢派出所民警帮忙找回了自己的钱包。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