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7 17:15: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王女士带来的鞋盒上写有“百丽鞋业(上海)”的标识 专柜同款鞋盒并无此标识
王女士提供的商厦购物小票
王女士提供的购物小票和专柜销售单记录一致
专柜货品检验员在对比王女士带来的鞋底图标较浅的鞋子
淄博商厦退货受理单
大众网淄博3月16日讯(记者 马鑫 见习记者 许梦雪 陆瑞洋)15日上午,淄博的王女士拨打大众网热线0533-2868222反映,昨天自己在规定的两个月退货期内拿着小票,替家住济南的姐姐到淄博商厦思加图女鞋专柜退货。不成想专柜却以鞋子并非专柜销售的货品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王女士拨打了投诉电话并求助媒体。最终,经商场协商专柜为其办理了退货。据了解,此事淄博市工商局已经介入调查。
顾客喊冤:小票齐全扫码无异 反质疑专柜卖假货
15日上午11点左右,大众网记者在淄博商厦一楼的思加图专柜见到了王芳(化名)和她特地从济南赶来的姐姐王萍(化名)。“2月5日,我回淄博老家跟朋友逛街时在这买了双鞋。”王萍告诉记者,这双鞋买的时候花了1129元,因为正处在哺乳期,短时间没法穿高跟鞋,且淄博商厦规定的无理由退换期为两个月,于是前不久王萍就托妹妹到淄博商厦申请退货。
“14日我来退货的时候,售货员说这不是他们专柜的鞋,是假鞋,不给退。”王芳告诉记者,因为专柜始终拒绝退货,自己当天便向消协和媒体进行了投诉。随后,王芳向记者出示了所购女鞋的购物发票和小票。根据购物小票上标注的交易号,记者从专柜的销售记录中查到了2月5日的确存在该笔销售记录。
为了检验鞋子的真伪,思加图专柜的验货员使用扫码枪对鞋底以及鞋盒上的条形码进行扫描核对,系统中对应显示出的产品名称和货号与专柜所售的同款鞋子的信息完全相符。
“虽然条形码扫描出的货号相符,但也不能证明这双鞋就是出自专柜。”思加图专柜的负责人孙经理说。随后,记者从思加图的生产厂家了解到,由于所生产的鞋子并不能做到一鞋一码,同样的一款鞋,其扫描出的货号都是统一的,只有通过破碎性检验才能进一步验证鞋子的真假。
“我们从这专柜上买的鞋子,就认为是真的。”王萍告诉记者,现在她们有购物小票扫码也没问题,却说鞋子有问题,这让顾客觉得很委屈。“我们还觉得是专柜卖给了我们假货呢!”王萍气愤地说。
专柜拒退:鞋子及鞋盒与专柜售出货品有差异 无法判断真假
“昨天她来退鞋的时候,鞋子前端和内部的烫金标识和专柜的有明显区别,所以没给她退。”14日负责处理该事件的售货员告诉记者。“今天拿来的这双鞋,跟昨天的鞋子不一样,从外观看没什么问题,但鞋底标识太浅,我们仍不能确定这就是我们卖的鞋。”而当记者要求售货员提供相关的证据照片时,售货员称因上班不能带手机,并未拍照留存。
针对鞋子本身的真假问题,货品检验员和淄博商厦值班经理当众拿出同款同批次的鞋子仔细比对,记者发现,王女士要求退货的鞋底标识与其他鞋子相比颜色较浅。“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只能请求厂家支持返厂做破碎性检验。”专柜负责人孙经理说。
随后,专柜负责人孙经理又向记者介绍了顾客带来的鞋盒的两处差异,“顾客拿来的鞋盒上却贴着‘上海百丽’的标签,我们专柜的鞋盒从来不贴这个。”专柜负责人孙经理告诉记者,她们唯一的进货渠道是“百丽国际(深圳)”,由于百丽集团所有专柜都是直营模式,并不存在从不同厂家拿货的情况。
专柜负责人孙经理向记者提供了这款鞋同一货号的淄博仓库收货单和快递单,收货单上显示收货日期是2015年11月底,承运商为广州新易泰物流,快递单始发地为深圳。记者随后查看了专柜同款鞋子的鞋盒发现其他鞋盒外部均无‘上海百丽’的标签。
另外,孙经理告诉记者,顾客带过来的鞋盒上贴着两张绿色的三包证书,但是思加图正品鞋盒内侧只有一张质保卡。随后孙经理拿出专柜同款鞋盒进行比对,记者发现其他鞋盒并无绿色三包证书,只在盒内附了一张质保卡。
“我们是原封不动地将鞋子及包装带过来的,仅仅凭鞋盒的不同怀疑我们,也太冤枉人了。”就鞋盒问题的差异,王女士坚持认为自己带的是专柜原包装。
解决方案:专柜妥协答应退货 消协现已介入调查
僵持了4小时后,专柜负责人孙经理提出邮寄返厂验货,但王女士告诉记者,中途可能被掉包拒绝邮寄返厂验货。对此,孙经理再次提出提供来回机票同去深圳厂家验货的解决方案,王女士以要照顾孩子无法脱身为由拒绝此方案。
最后,淄博商厦鞋帽区负责人王经理出面调解,本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谁举证谁负责的处理办法,协商专柜负责人孙经理给王女士办理全额退款。
就此处理结果,孙经理表示她将会继续协调厂家将退回的货品返厂做真假鉴定,鉴定结果大概会在一月之后出来。
此外,记者从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他们确实接到了王女士的投诉电话,此事也已经安排张店分局进行调查处理,截止发稿日期,淄博市工商局张店分局已介入调查,目前正处于资料收集阶段,大众网记者也会持续跟进为大家带来后续报道。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