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设立专项资金提升绿动力 7亿补助12个专项

2016-03-05 15:25:00    作者:刘文思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补助资金 专项资金管理 煤粉锅炉 耐火材料 焦化行业
[提要]今天,淄博市印发《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政设立10亿元绿动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其中7亿元用于12个专项补助,另外3亿元按区县项目奖补额和完成进度奖励区县政府。

  晨报淄博3月3日讯 (记者 刘文思 报道)今天,淄博市印发《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政设立10亿元绿动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其中7亿元用于12个专项补助,另外3亿元按区县项目奖补额和完成进度奖励区县政府。

  12个补助专项分别是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直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置换;高效煤粉锅炉替代改造;高效煤粉基础设施项目;建筑陶瓷行业;集中煤制气;陶瓷集中制粉;耐火材料;焦化行业;碳素行业;铸造行业;煤炭清洁利用。

  在使用上,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通过购买融资服务模式筹集,用于工程项目的7亿元由区县负责偿还本金,市财政负责利息。用于奖励区县政府的3亿元本息由市财政全部承担。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计划测算区县补助总额,及时下达50%启动资金,由区县根据项目进展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待项目完工,由相关部门验收达标出具同意全额补助资金意见后,市财政及时拨付剩余补助资金。本办法自2016年3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3月19日。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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