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将探索建立陆空立体化急救网络

2016-03-04 13:41:00    作者:沙红翠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急救知识 院前 急救人员 陆空 120
[提要]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正式实施。昨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了关于《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晚报讯 (记者沙红翠 实习生陈世营 通讯员巨荣俊 张灿)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正式实施。相比条例(草案修改稿),条例(草案表决稿)增加了“鼓励医疗机构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转运车辆、设备和人员”以及“本市将探索建立陆、空立体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鼓励有条件的‘120’急救医院,探索实施陆、空一体化救援”等重要内容。

  昨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了关于《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据了解,有的省直部门和专家指出,急救人员缺乏职业发展前景、积极性不高,急救队伍不稳定是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建议在急救人员的培养、聘用、待遇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因此将草案修改稿第八条的内容修改为“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培养、聘用、待遇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医务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稳定院前医疗急救队伍。”

  关于解决120急救医院院内病人转运车辆的问题目前备受社会关注,有专家指出不能简单地规定禁止使用“120”急救车辆,应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购置专门的转运车辆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因此增加“鼓励医疗机构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转运车辆、设备、人员,为院内病人的转诊、恢复期转运等提供有偿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等内容为《条例(草案表决稿)》第十七条第四款。

  有专家提出,随着急救事业的快速发展,政府应建立陆空立体化急救网络。根据这一意见增加一条作为条例草案表决稿第二十条,内容为“本市探索建立陆、空立体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鼓励有条件的‘120’急救医院,探索实施陆、空一体化救援。”

  同时,条例草案表决稿还规定,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制定社会急救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规范化培训。培训合格的,发给合格证明。同时,将其中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修改为“急救知识和技能免费培训”。

  关于市民关注的见危施救行为,专家提出公民实施现场救助,有可能造成被救者人身伤亡。这种施救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应按民法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内容范围,有关免责内容应当修改。修改时,采纳这一意见,删去了条例草案的“对造成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条例草案表决稿第三十六条还规定,大型会议或者文体、商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提前三日将会议或者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等有关事项书面告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医疗救急指挥机构。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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