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出台意见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16-02-28 10:00:00    作者:刘文思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意见 领导干部经济 生态环境损害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成果
[提要](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王阳 孙建龙 报道)近日,淄博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今后,将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保障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落实联合审计进点制度,对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管控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及公权力的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晨报淄博2月26日讯 (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王阳 孙建龙 报道)近日,淄博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今后,将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保障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意见》确定了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监督,围绕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监督权以及履行单位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突出中央、省、市有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对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履职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保障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规范村居审计,把现有的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固化为制度,有计划地推动村居审计监督全覆盖。

  《意见》要求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机制。实行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保证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单位、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落实联合审计进点制度,对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管控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及公权力的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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