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5 10:58: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刘琳 通讯员高杞 张雩)酒后乘坐出租车时,淄川一曹姓男子无故滋事,先对司机进行辱骂,后又将出租车车牌损坏,致使自己被出租车司机殴打,结果双方均被淄川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2月21日23时许,淄川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张博路一路口处有人打架。民警立即出警,发现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情绪激动,指着出租车旁的一名男子说打人了,旁边的男子也称是醉酒男先骂的他,还损坏了其出租车车牌。随即,民警将二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将醉酒男子依法约束至酒醒。
经调查,醉酒男子姓曹,出租车司机姓刘。2月21日晚10点多,曹某醉酒后搭乘刘某的出租车。由于曹某吃饭时和朋友闹了别扭,心情非常郁闷,感觉刘某对自己的态度不好,对刘某进行辱骂。刘某气不过,把车停好让曹某下车。刘某没想到的是,曹某一下车就把出租车的后车牌掰坏了。这时刘某应该选择报警,但刘某没有报警而是选择对曹某大打出手,致使曹某身体多处受伤。曹某和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都供认不讳,在后悔的同时,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淄川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对二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目前,曹某和刘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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