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1 15:46: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12月1日讯(记者 丁稳)近日,大众网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了3起案件,其中涉及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董国强、张新学因盗窃罪,于2015年11月18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董国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张新学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耿庆汝因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11月25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庆国因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于2015年11月24日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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