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1 10:14: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编者按:从遗产保护到文物修复、从寻找古村落到严惩文物犯罪、从民间博物馆建设到重点文保项目发掘……历史文化名城淄博,每一处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都备受瞩目。12月1日,是《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一周年,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有哪些新进展?作为一名普通市民该怎样对文物犯罪行为说不?今起,本报联合淄博市文物局开设专栏,让这些珍贵文物说说淄博故事。
繁华都市的街巷里,一座并不起眼的老旧建筑隐匿其中,唯楼前那块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诉说着她的神秘。这里,就是刚刚入选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张店侵华日军战俘集中营旧址”,在今年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特殊日子里,这座建筑与她背后的故事也格外受到关注。
“百年旧址”的前世今生
昨日,记者走进位于张店西一路的这处建筑,为读者揭开她的神秘面纱。矗立楼前,这座两层带门楼的砖石结构建筑物,给人一种岁月的沧桑感。张店区文物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张店少有的一处近现代建筑,抗日战争时,日军曾将此作为战俘集中营。解放前,官办的盐业公司一度在此落脚。1961年,淄博日报社由博山迁往张店,这里曾做过报社和印刷厂的职工宿舍。2004年,张店公安分局商场派出所治安联防办公室暂住此处,2005年开元文化市场的古玩市场一度挪到这条街,2006年后成为居民楼。2010年,这里终于以“张店西一路民国住宅楼”列入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升格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更名为“张店侵华日军战俘集中营旧址”。
在张店历史学家罗光洲撰写的一本研究张店抗战历史的课题报告中,对“张店侵华日军战俘集中营旧址”有着专门介绍。“抗战期间日军在张店地区常驻一个旅团。‘扫荡’作战中俘虏和抓捕的中国军民都押往张店,于是在张店建立了战俘集中营。张店集中营,又叫张店俘虏收容所,位于原张店二马路,也就是现在张店区西一路86号大院。”罗光洲告诉记者,这里原是桓台县一耿姓商户开的棉花洋行(时称“祥记棉花栈”),院子很大,西边是一栋二层楼房,楼上楼下各13间。后被日军占领,改为关押战俘的牢房。
“像爱惜生命一样保护文化遗产”
在今年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特殊日子里,“张店侵华日军战俘集中营旧址”被列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显得格外有意义。据了解,今年我市共有34处文物点最终进入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使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增加到105处。
12月1日,是《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一周年。根据法规第九条规定:市、区县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每三年选择本行政区域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市级、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需要核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不可移动文物的坐标、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书面告知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天地图中明确标注。作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部门对“张店侵华日军战俘集中营旧址”的保护措施,也成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竖立文物保护标志碑;划定保护范围为外墙四周向外20米;与产权单位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函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镇办、发改、国土、规划、住建、公安等部门;安排定期巡查,防止人为破坏……”采访中张店区文物管理局徐轲向记者介绍,接下来文物部门将按照《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记录档案,统筹规划保护维修工程,使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和环境更加完整。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他的福建保护文化遗产纪事文章中说:“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淄博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丰富,每一位淄博人都应有保护文物的意识,自觉遵守文物保护法,让文物在发展中得到保护,在保护中得到发展。 (晚报记者赵瑞雪 通讯员田清清 徐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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