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1 07:34: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11月30日讯(记者 丁稳)为深化检务公开,推动淄博市检察工作健康发展。11月30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参加活动并座谈,听取了今年以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情况。今年淄博市检察院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166人、渎职侵权犯罪5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5人。
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 全省首家生态环境检察室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服务工业强市建设,在重要工业园区设立检察工作室,确保“工业强市30条”落实到位;全力保安全促生产,实施“刑责保安”十条意见,开展安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完善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制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15人;依法批捕发生在企业厂区的盗窃、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12人,依法起诉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71人,努力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及时挂包跟进亿通储运铁路专用线货场项目等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服务文化名城建设,加大文化产业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批捕盗掘古墓葬等犯罪9人,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5人;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联合拍摄电影《青春检察官》、开展“廉政戏曲下乡”等活动,努力营造坚守正道、弘扬正气的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围绕服务生态淄博建设,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加大“刑责治污”力度,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46人,查办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4人;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环境检察室,完善跨区域环境污染快速反应协查机制,周村区检察院利用该机制,促进解决周村、邹平交界地带环境污染问题的做法,被环保部、中国法学会评选为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起诉食品安全犯罪63人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针对交通肇事案件高发的实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63人。
针对严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虚报冒领、侵吞截留惠农资金问题,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查办政府惠民资金和专项补贴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严查农机补贴、林业贷款贴息、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职务犯罪34人,追回惠农资金95万余元。桓台县生态农业办公室原主任徐业新不正确履行沼气池建设验收职责,非法套取沼气池建设专项补贴资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86万元。桓台县检察院依法将其查办,确保国家惠农政策真正惠及群众。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第一书记”帮扶、“五进两服务”大走访、“送法律、送救助、送温暖”走访帮扶活动,提供法律服务近千次。深入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办理刑事救助案件15件,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批准逮捕刑事嫌疑人1421人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百城会战等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1人、起诉3682人,依法决定不捕不诉673人。完善公开听证、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检信访、办理涉检信访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宣告等制度,共受理来信来访4056件次,办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事项1118件,两级院检察长接访244件次。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妨害社会秩序犯罪案件88人,起诉153人。加强监外罪犯监管改造的检察监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提出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监管违法38人次,监督收监执行12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注重矛盾化解,坚持双向保护,对47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严查职务犯罪 全年立查贪污贿赂犯罪166人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健全侦查一体化机制,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成立侦查情报信息处,建成“两网”、“两室”、“数据分析中心”,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166人、渎职侵权犯罪5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5人,依法查办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省商务厅原厅长吕在模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持续推进查办“村官”职务犯罪和国土资源、支农惠农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查53人。坚决打击行贿犯罪,立查行贿犯罪21人,涉案金额880余万元。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着眼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共3.3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3280名新任“村官”接受了警示教育。不断扩大预防志愿者队伍,在职务犯罪高发领域聘请预防志愿者951名,开展志愿活动81场次,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氛围。
加强法律监督 追捕追诉405人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把案件质量关,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42件次,依法追捕追诉40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0件,无一起错捕、错诉案件。起诉的梁金红、黄群涉嫌集资诈骗1.41亿元案,经过认真审查论证,依法改变案件性质的认定,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全部予以认定。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坚决纠正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派员出庭监督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8次122人,监督纠正“减假暂”违法16件,严肃查办索贿受贿、挪用公款、渎职类犯罪、徇私舞弊“减假暂”等职务犯罪7人。开展看守所对已决犯交付监狱执行情况专项检察,建议监狱对违反规定调所换押等14名已决犯进行了调监处理。对看守所开展生产劳动和监管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检察,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42件,对72名确无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提出抗诉1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法院再审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21件,对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4件。积极履行修改后行政诉讼法赋予的新职能,建议纠正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情形3件,为农民工追回了血汗钱。针对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发出检察建议145件,办案数量同比上升10%,切实服务“三最城市”建设。
开通“两微一端” 加强基础性建设
推进基础性建设任务。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8个重点方面的不规范司法问题365件;坚持以公开促规范,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完善检察宣告制度,网上依法公开法律文书835份、重要案件信息374条、案件程序性信息6815件;两级院全部开通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及时发布各类信息7497条;深化检察信息化建设,深度应用“检视通”平台,以离线办案、自动组卷、电子阅卷子系统为核心,加大“检信通”系统研发力度实现了自侦办案的跟踪侦查、搜查、羁押情况监督、远程讯问等功能;建成同录中心,全面实行由市级院统一管理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提升。
始终把派驻检察室建设作为重点,突出职能发挥,受理各类案件线索437件次,协查职务犯罪51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0起,开展预防宣讲、警示教育214场次,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沂源检察院派驻南鲁山检察室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协助立案查办了沂源县悦庄镇张家庄村5名村干部贪污土地补偿款案,在当地产生了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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