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6 15:36:00 来源:大众网-鲁中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鲁中网淄博11月26日讯(记者 田泽文) 近日,淄博市《关于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该《意见》将市民政、教育、财政、医疗、住房等八部门的专项救助全部纳入其中,统筹救助资源,明确各自职责,加快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办事模式。《意见》自2015年1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6日。
《意见》要求淄博市各区县要通过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合各类社会救助资源,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在2015年12月月底之前,全面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衔接、部门联动、立体覆盖”的社会救助总体格局。
《意见》秉承依法救助、阳光救助、及时救助、综合救助的基本原则,确保困难群众救助申请事项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同时,将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作为重点工作之一。
县级民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具有统一标识、统一制度流程和统一咨询监督电话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在服务窗口公开、公示各项救助政策。
《意见》明确了八个职能部门在救助工作中承担的职责。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临时救助及综合救助的牵头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实施;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监督使用由财政部门负责;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困难职工、劳模、农民工生活,残疾人相关救助、康复等工作,分别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工会,残联等部门负责牵头实施,民政等部门配合实施。
为实现救助对象与相关救助部门之间的高效衔接,《意见》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主动发现、合力保障、信息共享、引导推动、责任追究等六大保障机制,进一步畅通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的办理渠道,确保“一门受理、部门协同办理”工作切实到位。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