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6 10:01: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11月26日讯(记者 丁稳)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今年8月以来,淄博市纪委组织开展第二轮巡查监督,巡查组先后对淄博市规划局、淄博市房管局、淄博市安监局、淄博市工商局、淄博市统计局、淄博市旅游局、淄博市老龄办、淄博市科技局8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巡查监督。各巡查组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把发现问题、强化监督作为主要任务,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走访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实行巡查监督与纪律审查压茬进行,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或立案调查,顺利完成了巡查监督任务。
淄博市纪委常委会听取了巡查监督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近日,淄博市纪委各巡查组分别向7个市直部门单位反馈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了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在两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为强化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7个部门单位巡查监督情况公布如下: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规划局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5日,淄博市纪委第一巡查组向淄博市规划局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局党委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巡查组在肯定淄博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反馈了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对个别提拔对象存在的问题发现不及时。重大事项决策存在违规问题,办公楼修缮工程个别项目未按要求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对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下属单位以及规划审批、资金使用等重点岗位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管措施不到位。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干部作风存在“庸懒散”现象。违规借用外单位、企业车辆,有的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规范不严格,有的规划审批项目程序不规范,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到企业兼职或出资办企业。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彻底,继续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经费,执行账务制度不严格,为施工企业垫支资金,存在资金收回风险。
巡查组对淄博市规划局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大对局属单位、派出机构、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管,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若干规定,退还借用车辆,封存或停止使用超标车。按照组织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兼职的政策规定清理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出资办企业问题。强化对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情况的监管,制定完善监管措施,督查整改违规问题。三是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管,减少行政开支,纠正向下属单位报销费用。解决垫支资金问题,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国有资金安全。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
淄博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要求中肯实在。局党委将坚持问题导向,领导班子成员对号入座领任务,带头抓好整改落实。要健全责任体系,层层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跟进督办追踪问责,分门别类抓好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房管局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5日,淄博市纪委第二巡查组向淄博市房管局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局党委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巡查组在肯定淄博市房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反馈了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落实派驻工作制度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监督意识不强。队伍管理措施不力,对重点岗位人员管理不严,所属系统有的干部违纪违法。办公用房整改不彻底,个别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公务用车,违规发放电话补贴,违规设立考评表彰项目。对所属单位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下属单位违规问题突出:有的下属单位和所属企业违规发放服装,违规设立民办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设立经济实体,违规借用企业账户存放专项资金,违规将专项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活动。财务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内审监督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混乱,资金管理存在风险。对反映局属单位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立案,依纪作出处理。
巡查组对淄博市房管局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委和所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派驻机构工作制度规定,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局党委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对办公用房、公车使用管理、发放福利补贴等问题整改的基础上,集中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问题反弹。清退违规发放的手机话费补贴,取消违规设立的考评表彰项目。三是加大对下属单位监管力度。清理规范下属单位违规设立民办非企业、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其所办经济实体兼职等问题,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制度。四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监督和问责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使用。
淄博市房管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查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意见客观中肯。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把整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5日,淄博市纪委第三巡查组向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局党组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巡查组在肯定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反馈了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措施不多、力度不大,对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意见不到位,与实体单位未完全脱钩,清理整顿违规办班考试收费问题不彻底。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行政审批项目不按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和超范围配备手机,用公款支付个人手机话费,违规发放补助,违规超范围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有的局属单位经常支取大额现金用于车辆加油等支出。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不够,个别干部存在“为官不为”行为。干部管理工作不规范,违规编外用工。
巡查组对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确保责任落实。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意见,坚决纠正违规办班考试收费等问题,彻底与实体单位脱钩。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违规发放福利补贴、超范围配备手机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行政审批严格按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清理规范编外用工人员,加强交流轮岗重点岗位人员,防止问题发生。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规范财务结算。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查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深挖产生问题根源,举一反三,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工商局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4日,淄博市纪委第四巡查组向淄博市工商局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局党委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巡查组在肯定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反馈了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干部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监督做得不够,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对有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协会兼职清理不到位。违规经商办企业,局机关违规安排机关干部参与管理。公车管理不严格,个别机关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车。违规为干部职工配备手机,用公款缴纳个人手机话费。有的局属科室以参加体育比赛活动为由,违规公款购买运动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违规列支部分招待费、会议费。部分工程项目违规规避招投标。对一些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和培训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违规确定局属物业承租人和租金,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对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进行立案调查,依纪作出处理;涉及其他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进行初核,属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巡查组对淄博市工商局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的监督。清理领导干部在协会兼职,解决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纠正机关干部违规参与企业管理。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明察暗访、集中排查以及专项检查力度,对系统内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加强公物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三是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按制度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监督管理,堵塞制度漏洞。
淄博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查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完全接受巡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作风建设。要严格落实责任,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统计局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5日,淄博市纪委第五巡查组向淄博市统计局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局党组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巡查组在肯定淄博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反馈了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班子内部民主氛围不浓厚,民主决策有时流于形式。对述廉工作重视不够,个别班子成员述廉内容与往年雷同、查找问题相似。违规在非政府指定培训点举办培训班,违规为个别领导干部报销私家车辆保险费。局所属单位违规搭车发放精神文明奖。工作作风不扎实,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够。有的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有好人主义思想。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在非政府定点印刷单位印刷统计资料。财务管理不严,违规列支办公经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巡查组对淄博市统计局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合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停止下属事业单位搭车发放精神文明奖,收回违规报销的私家车辆保险费,纠正不在政府指定培训点组织培训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完善财务工作制度,加强对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管,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财务支出。
淄博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查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完全符合实际,局党组诚恳接受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肃处理顶风违纪问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列出清单,逐条细化措施,逐件对账销号,务求整改工作实效。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老龄办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4日,淄博市纪委第七巡查组向淄博市老龄办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老龄办党组书记,对老龄办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巡查组在肯定淄博市老龄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反馈了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不细、不实现象。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对需会议研究的事项,有时采取打招呼的方式通过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较弱,对部门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重视不够。公务接待不够规范,有的领导干部违规私驾公车。未按财务规定科目列支有关费用,越权代管有的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巡查组对淄博市老龄办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科室及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派驻工作制度规定,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监督。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下属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增强廉政风险意识。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三是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程序,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支出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内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宣传报道费用支出。
淄博市老龄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意见中肯实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对号入座,细化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不留死角抓好整改工作落实。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发生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成效促工作提升。
市纪委巡查组对市科技局巡查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11月24日,淄博市纪委第八巡查组向淄博市科技局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情况,约谈了局党委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问题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
巡查组在肯定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反馈了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不大,缺乏问责追责制度措施。对归口管理和下属单位缺乏经常性监督管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对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评审、科技计划项目财政扶持资金拨付使用、科技成果评定、科技人才申报评选等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措施不多,制度规定不完善。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存在偏差,决策事项交换意见不够广泛深入,有的班子成员参与民主决策的自觉性不高。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廉政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落实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制度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强,服务基层和群众意识不牢固,贯彻市委、市政府发展科技工作部署的措施不多、工作效率不高、创新意识不强、推进力度不大,工作满足于一般化。
巡查组对科技局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高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追责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纠正等靠“一把手”拍板的思想。三是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力度。分析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廉政风险防控随工作跟进、随项目检查、随人员监控。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农村的科技扶持、支持力度。
淄博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查组的巡查监督是一次“整体把脉”和“全面体检”,找到了病灶、挖出了病根,所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符合实际。要把思想统一到巡查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分类处置各类问题,以解决重点问题推进制度建设,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