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心城区3条路两次公示“环评”

2015-11-24 13:34: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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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夏俊强)天津路、马南路和上海路三条新建道路第二次进行环评公示,公示说明了道路建设项目对百姓生活和城市环境的影响,同时也逐条逐项地公布了6条防护措施,力求将项目建设对环境和百姓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市民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以及淄博市环保局提出。环评单位为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1层,邮编:210019,电话:025-85280708,联系人:凌工;项目建设单位:淄博市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电话:0533-5203006。采访中市市政环卫管理处处长窦修刚表示,今后,我市市政工程将更加注重环评公示,并广泛征求百姓意见建议,在把路修好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对百姓生活和城市环境的影响,好事要办好,让民生工程更便民惠民。

  公示表示,这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在社会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固体废物6个方面对城市和百姓生活有影响,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公示表示,项目施工前,将采纳公众合理的意见,以减缓工程征地、拆迁带来的不利影响。施工营地、料场严禁设在距河岸边200m范围内;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村庄自然道路进行施工运输;新修临时施工便道和施工料场将在施工结束后马上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项目建成后,以采用乡土物种、乔灌草结合为主,与当地方护林带相配合,搞好绿化,进行生态恢复。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禁止随意排放,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集中处理,做到污水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水,评价中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区中建立简易的污水处理设施。营运期禁止初期雨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将设计专门系统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后期雨水可排入雨水管网。制定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加强对运输危险品车辆的管理。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间对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合理选择施工作业场地,洒水抑尘;各建材堆场须采取遮蔽挡风措施,洒水保湿,减少扬尘。营运期严格执行国家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车管执法力度,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施工中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从源头削减噪声。营运期对噪声超标的敏感点加大绿化、建筑更换通风隔声窗和营运中跟踪监测等措施。对沿线30m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加装通风隔声窗,对50m以外的居民住宅加大绿化措施。

  施工期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将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并限制在规定时段、路段内进行。车辆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做好外部清洗围隔保护,沿途不漏泥土。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营运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可资源化的成分应尽可能回收,公路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较为分散,可通过定期人力清扫或机械清扫的方式加以定时收集,再送入收集车辆,严禁就地焚烧处理。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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